被救助 234 次的“窮遊驢友”應該救嗎?

01-31

斯傳

雪夜,杭州警方在一處待拆遷房屋中發現一名凍得瑟瑟發抖的小夥子,在對其救助過程中發現,他兩年內被全國各地的救助站救助過 234 次。他表示,自己想遊遍全國,每到一個地方,沒錢瞭就以 " 驢友 " 的名義乞討,討不到錢就住橋洞、廢棄工地,連飯都吃不起的時候就去救助站。救助站幫他買好回老傢或上級城市的車票後,他常在中途下車,已到過 60 多個城市。

年紀輕輕的小夥子,不工作不賺錢,卻一心想著 " 窮遊 " 全國,哪怕住橋洞、廢棄工地也樂意,傢裡有媽媽有哥嫂,因為好吃懶做不聽勸,就離開老傢,過年也不回 …… 這樣的人,說實話真是病得不輕,與其說他是中瞭 " 窮遊 " 的毒,不如說是懶慣瞭,所以才將其人生追求降低到瞭動物層面。還有另一種可能,就是他和傢人有什麼深仇大恨,要以遊遍全國的名義去浪跡天涯?

最可氣的是,杭州救助站決定為其提供回傢的車票,臨走前他卻對民警說,還是會中途下車,繼續旅行。他倒是很老實,這就讓人更加氣憤瞭。因為這樣的救助等於是無效的,救助站履行規定程序,對他而言,恰是可以利用的漏洞。說白瞭,這就是在碰救助制度的瓷,兩年內接受各地 234 次救助站的救助,無非是為瞭混幾頓免費的飯食,拿一張繼續旅行的免費車票。

很多人說一個人兩年被救助 234 次,明擺著是浪費瞭寶貴的救助資源。確實,救助制度好像成瞭養懶漢制度,花救助站的錢,滿足自己的 " 窮遊 ",這樣的行為應該被譴責。但問題是,好像也沒有規定,一個人多長時間內隻能被救助多少次,雖然各地救助站自己有 " 短期內不得重復救助 " 的規定,但人傢不在一個地方求助,別處救助站似乎也沒道理不救。

問題的關鍵還在於,救助他固然有被碰瓷的嫌疑,但若不救助,出瞭問題甚至鬧出瞭人命,救助站必定會吃不瞭兜著走,到時候,輿論也不會站在他們這一邊,因為生命至上。事實上,類似這樣專門 " 吃 " 救助站的人,各地救助站經常遇得到,多數情況下都拿他們無可奈何。而像杭州警方發現的這名 " 窮遊 " 者,雪夜裡在待拆遷房屋中凍得瑟瑟發抖,更屬必須救助的范圍。

某種意義上,明知道是做無用功,明知道是被碰瓷,各地救助站還是會一次又一次地救助,固然是現實的無奈,其實也是人性的溫情。會不會有更多的 " 窮遊族 ",學這個年輕人的套路,碰救助站的瓷,免費遊遍全國?我覺得不會。畢竟,正常人都懂得要自己賺錢養活自己和傢人的道理,但凡還有點人生追求,也不至於把浪跡天涯當做人生目標。

不過,在具體救助方式上,倒是有一些可以改進之處。明知道他會中途下車,給他買票回傢就是浪費,也許這個小夥子更需要接受心理治療。年紀輕輕的,有胳膊有腿,在任何城市找個力所能及的工作,都是非常容易的。關鍵是,他得意識到該對自己負責," 窮遊全國 " 不是放縱自我無所事事的代名詞。如果真是那麼愛旅遊,還不如去考個導遊證,幹導遊挺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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