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歲女童跳下 21 樓 隻因傢人不讓她看電視 千萬不要過度寵溺孩子!

09-07

近日有個新聞,成都有一個八歲的小女孩,因為傢裡人不讓她看電視,縱身一躍從 21 樓跳下去瞭!據說孩子跳下去之後掉入瞭一篇小樹林,目前生死還不知道。看到這條新聞,感覺很痛心,一個八歲的孩子要是因此命都沒瞭,那也太不值當瞭。培養孩子健康的心理和正確表達訴求的方式,傢長應該負擔起最大的教育責任。

傢長不要過於溺愛孩子

如果孩子在傢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處處享受傢裡人的特殊照顧,如吃 " 獨食 ",好的食品放在他面前供他一人享用;做 " 獨生 ",爺爺奶奶可以不過生日,孩子過生日得買大蛋糕,送禮物……這樣的孩子自感特殊,習慣於高人一等,必然變得自私,沒有同情心,不會關心他人。

溺愛讓孩子變得自私自利

被過度寵溺的孩子,由於長期被父母的溺愛所包圍,根本不知道為人著想,不會將心比心,不會站在他人角度考慮問題,一切以自我為中心,自私又自利。也許有人會說,這個社會就應該自私一點,這樣才不會吃虧,實在是大錯特錯,自私也許能謀一時之利,但自私之人的事業必定遲早會失敗,感情生活也一樣,所以孩子可以學習不夠好,或者不夠聰明,但絕對不能過於自私自利,否則將來後果難以設想。

案例中的小女孩,很有可能就是被寵壞的孩子,被寵壞的孩子除瞭自私自利,也聽不得別人對他的批評,特別是來自於本來最順從她的傢長的質疑和反對之聲。

那麼,在平時生活中,傢長應該怎麼教導孩子不讓他予取予求呢?

傢長該這麼做

1、在該拒絕孩子的時候絕不 " 心慈手軟 "。經常聽到有傢長這麼說 " 算瞭,算瞭,這次就算瞭,下不為例 " 但孩子不會因為大人的一次心慈手軟而感動,而是變本加厲。在遇到孩子原則性錯誤的時候,堅決的說一次不。因為有第一次的妥協,就必定有第二次。久而久之,孩子會越來越任性。

2、令行禁止。說 " 不 " 後,傢長對孩子的妥協,意味著食言,失去瞭威信之說,還會使孩子沾染上不守信用的習慣。

3、在該拒絕孩子的時候,選擇適當的懲罰,讓孩子明白他的錯誤是很嚴重的。事事順從孩子的意思,孩子就會目中無父母,認為父母會滿足自己的一切要求,甚至認為父母是在怕自己。一旦孩子有瞭這種優越感,就更容易胡作非為啊!總之,孩子像一張白紙,是要靠傢長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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