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學會分享,先學會 " 自私 "
文 | 千尋
說到 " 分享 ",大傢都知道分享是美德,也是一個孩子塑造合作型性格的底色。在外面,我也常常聽到傢長把 " 你讓妹妹玩一會嘛 "、" 你要跟小朋友一起分享 " 這樣的話掛在嘴邊。但孩子往往不買賬,搞得傢長很尷尬。
講個千尋兩歲時候的事。
有一天,我帶她去遊泳,路上遇到她的小夥伴童童。兩個小朋友手裡都捏著零食,千尋手裡是一包剛買的巧克力,童童手裡有一塊餅幹。童童媽媽很客氣,要童童把餅幹分享一些給千尋,童童也很聽話,立即掰下一半給千尋。千尋這小吃貨樂呵呵地接瞭過來,見她吃得開心,我就說 :" 你看,童童給你分享瞭她的餅幹,你要不要也分享一些巧克力給童童啊?" 這丫頭居然不願意,很堅決地拒絕瞭我的提議。一直在等待巧克力的童童就很失望,哇的一聲哭瞭起來。氣氛頓時有點尷尬,我隻好一邊跟童童媽媽表達歉意,一邊安慰童童:" 童童不哭,下次阿姨來你傢的時候,給你帶一模一樣的巧克力!"
雖然隻是一個偶遇小插曲,我卻免不瞭有些擔心,千尋這麼不懂分享,以後會不會變成一個自私自利的人?
後來,我與千尋的老師探討瞭這個問題,她給我講瞭美國著名兒科醫生威廉 · 西爾斯(William Sears)的一個闡述:占有欲是孩子出生 2-3 年自然而然產生的,是獨立意識的一種體現。一個兩歲左右的孩子可能很霸道,卻是他成長的必經階段。
如果不瞭解孩子這個發育過程,用成人視角去解讀,就很容易進入一個育兒誤區:為孩子正常的占有欲貼上 " 自私 " 的標簽。
現在,千尋快四歲瞭,我當時擔心的狀況真的沒有發生。
雖然,她依然不是人群中那個最大方的小朋友,但大部分時候,她會看著小朋友考慮幾秒,然後主動把玩具分享給他們。
我也在反思,為什麼當時我會擔心,會急於糾正她的行為呢?
一個原因是西爾斯說的對孩子正常行為的誤讀,另一個原因是我急著追求‘分享’這個行為,卻忽略瞭分享有兩個區別:主動分享和被動分享。
孩子出於父母要求、外界壓力的分享,是被動分享。主動分享,是孩子理解到瞭分享的價值,比如分享不等於失去、分享能增加互惠性、分享帶來滿足感等等,然後自發主動的行為。
雖然兩者表現形式一樣,內涵卻大不相同。顯然,主動分享才是健康的‘分享觀’。而要讓孩子學會主動分享,恰恰急不得,不但不能急著要求孩子分享,反而還要尊重他們的‘自私’行為!
聽起來是不是有點本末倒置?孩子要學會分享,先得學會 " 自私 "。
其實,主動分享的前提就是允許 " 自私 ",‘自私’有助於孩子真正理解到分享的涵義。
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孩子主動分享,有兩個前提:
第一個前提,是孩子要具有 " 所有權 " 意識。孩子是首先具有 " 所有權 " 意識,然後才願意分享的。比如,孩子知道這個玩具是我的,我借給你玩,不等於它就會變成你的,它最後還會回到我手上,這時候他對自己的玩具才有安全感,有瞭安全感,才會願意分享。
這種意識一般在孩子兩歲左右出現。當孩子經常說 " 這是爸爸的眼鏡 "" 這是媽媽的手機 " 這樣的話時,表示他們已經開始區分什麼是我的,什麼是別人的。在這個剛剛邁入獨立個體的階段,他們占有欲很強,表現很 " 自私 "。
小朋友一起玩耍時,別的小朋友剛剛碰到他的玩具,他就會大聲制止:" 這是我的!" 如果其他小朋友拿走他的玩具,他會不依不饒地大哭大鬧。或者,像千尋兩歲時一樣,即便小夥伴先給她分享瞭餅幹,她也會拒絕分享自己的巧克力。
這樣的行為恰恰說明瞭他們的心智在成長。
還好,面對千尋當時的 " 自私 " 行為,我選擇瞭尊重,而不是打擊或者強迫,甚至鼓勵她告訴小朋友:" 這是我的,但我現在還不想分享給你。"
慢慢地,我發現,和她一樣能熟練說 " 我的 "" 你的 "" 他的 " 這樣的話的孩子,對屬於自己的東西會更加看重,但同時也更樂於分享。
主動分享的第二個前提,是孩子要有理解別人的想法和感受的能力。分享嘛,就是把自己的東西給別人用,是為瞭滿足別人的需求。所以,要做到分享,首先要能同情和理解別人的需求。
這種能力不是天生的。兒童心理學傢皮亞傑提出過一種說法,叫 " 兒童自我中心主義 ",意思是說,在做一件事情的時候,兒童和成人不一樣,兒童往往隻從自己的角度出發,不知道還有別人的角度。我們常常看見兩三歲的小孩在那玩玩具,不太管別的小朋友感受,因為他感覺不到。
怎樣才能讓孩子理解到別人的感受呢?有個詞叫 " 感同身受 ",自己有過相似的感受,便能更好的理解別人。
我的方法是:有時,千尋想要我分享給她某樣東西,如果我拒絕瞭,她會很不開心,但短時間內我不去安慰她,而是放任她以自我為中心,專註在自己的感受裡。她會發脾氣,會哭鬧,會很不爽,所有 " 自私 " 情緒的發泄我統統接納。但之後,待她慢慢安靜下來,我會鼓勵她講出剛剛所感受到的,我不加以評論,隻是默默聽著。看起來,孩子好像什麼都沒有學會,其實在這個過程中,她已經潛移默化地體會到瞭被拒絕分享的感受。之後,當她本能地想拒絕別人時,如果我有提醒:" 千尋,還記得你被拒絕時的感覺嗎?我覺得,小朋友如果被你拒絕,應該也會一樣難過吧!" 她往往會在思考猶豫片刻之後,大方分享給對方。
同時,也要讓孩子體會到被分享的快樂。
當孩子分享給小朋友玩具,如果小朋友懂得說聲 " 謝謝 ",報以燦爛的微笑更好,如果沒有,父母要適時給予鼓勵:" 你看,小朋友玩得多開心啊,他心裡一定在感謝你呢!"。或者,傢長做出榜樣,比如,把東西借給鄰居的時候,讓孩子一起去,一起感受到獲得分享方的開心和感激,這種耳濡目染的方式會比要求孩子分享更管用。
大傢有沒有發現," 主動分享 " 的兩個前提,都與 " 自私 " 有關。
接受孩子的占有欲,當他對 " 我的 " 產生安全感,才會樂於分享;孩子沒得到別人的分享就生氣哭鬧,這時候不去制止他,讓他 " 專註於自己的感受 ",發泄 " 自私 " 的情緒,之後他會懂得,別人被拒絕時的感受,會出於理解而分享。同時,讓孩子多體會被分享的快樂,理解到為別人帶來快樂,自己也能收獲滿足感,孩子也會主動分享。
除瞭這兩點,我覺得,孩子主動分享,還得掌握一個 " 自私 " 的本領,就是說 " 不 " 的勇氣。因為,我們要讓孩子明白,真正的分享不是有求必應,而是在雙方都愉悅的心情下進行的。
回到最初的故事。
童童先分享瞭餅幹給千尋,千尋是不是就應該分享巧克力給童童呢?
出於 " 父母必要的引導 " 和社交規則,我們往往會要求孩子這麼做。但這是 " 被動分享 "。
" 被動分享 " 在孩子的世界裡並不少。一項針對 29-36 月齡兒童的研究就發現,孩子的被動分享除瞭源自父母要求,有時還源自同伴威脅,比如," 你不給我,我就不跟你好瞭。"
而我們前面就說過,健康的 " 分享觀 ",不該是被動的。
孩子通過分享這個行為養成合作型的性格,但合作的基礎肯定不是犧牲自我、成全他人。尊重孩子說 " 不 " 的權利,尊重他的心理發展,在願意分享時分享,不願意分享時鼓勵他大方告知對方原因。這樣,孩子也能懂得,不強迫別人分享是最起碼的尊重。
現在,大多數時候,千尋都會主動分享。但偶爾,我還是會適當引導,有小朋友想要玩她的玩具時,我不會跟她說:" 千尋,你能和小朋友分享這個玩具嗎?" 之類的話,我會說:" 這個妹妹好像很喜歡你的玩具呢,她肯定在想,姐姐要是能讓我玩一小會,我就開心死瞭。" 用強調別人感受的方式友善提醒她。
如果她仍然說 " 不 ",我也不會要求什麼。
我是希望千尋明白,是否分享的決定權一定在她自己,因為這個玩具是 " 她的 ",也是讓對方小朋友理解到,因為這個玩具不是 " 你的 ",所以你需要尊重和等待。
主動分享的前提
是 " 自私 ",‘自私’有助於
孩子真正理解到分享的涵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