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隨著電動自行車的保有量的激增,違法亂象也日益突出,無牌無證、假牌假證、" 超標 " 上路等違法現象更是層出不窮;闖紅燈、搶行、逆行、隨意變線等交通違法行為愈發普遍。
除瞭以上這些我們常見的電動車
還有一眾外貿迥異,風格不同,單本質上都是非機動車的神奇品種
比如老年代步車 / 滑板車 / 平衡車 / 電動三輪車
各種車型、車速不一的非機動車混行在一起,加上高發的交通違法行為,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影響道路通行秩序和安全。
為瞭解決非機動車引發的交通管理難題,從 7 月 28 日開始,《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規定 ( 草案 ) 》將上網征求廣大市民意見建議。明確非機動車登記種類及相關登記規定。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和市政府規定的其他非機動車須經登記上牌後方可上路行駛。電動滑板車、獨輪車、自平衡車等器械、設備不得上道路行駛。明確非機動車註冊、變更、外省市號牌登記及牌照換、補領等規定;推行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制度。
網友指出執行以及違法成本問題目前市民對這項草案還沒有統一的意見在面對非機動車的交通問題其他城市又是怎麼做的呢?
上海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規定,符合條件的非機動車,應當經公安機關註冊登記,取得車輛號牌、行駛證或行車執照等登記憑證後方可上道路行駛,違法者將被處以 5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罰款。
成都
《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定,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人力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非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違者罰款 50 元。
武漢
早在 2013 年,武漢市就已經實行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制度,未經公安交管部門登記並領取相關牌證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而已經實行電動車上牌的城市還有深圳,杭州,大同,玉溪,北海,蘇州,南寧,海南等等,在電動車管理問題上,北京確實已經落後瞭。
電動車最嚴管制政策即將出臺,此事,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