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答網訊 在王寶強與馬蓉離婚官司已漸被公眾淡忘之際,一則重磅新聞再一次將馬蓉 " 炸 " 上瞭熱門!
就在今日,據 " 全明星探 " 報道,近日有網友向其爆料,馬蓉在某移民公司遞交瞭澳洲投資移民的申請,並且移民手續已通過瞭初步審批,並將在月底提交澳大利亞州政府!
一時間,這條新聞全線登陸騰訊、搜狐、新浪等各路主流媒體!霸占瞭各大媒體熱搜排行榜!網友集體炸鍋!
然而,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
馬蓉真的能夠隻花 1500 萬人民幣,就能帶著兩個孩子,全傢移民澳大利亞嗎?
然而並不能,這樣的爆料新聞,對於我們這樣具備十多年豐富澳洲投資移民辦理經驗的移民中介機構來說,實在是不專業,疑點重重!前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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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先來看看爆料內容:
這份聊天記錄顯示,馬蓉正在辦理 1500 萬人民幣移民澳洲的手續,並且移民手續已通過瞭初步審批,並將在月底提交澳大利亞州政府!
爆料人又說,馬蓉選擇辦理的正是澳洲專為富豪開設的 188C 移民項目。
然而,有點基本澳洲投資移民政策知識的人都知道,這個爆料簡直就是前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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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一: 澳洲投資移民項目中,目前沒有 1500 萬人民幣的簽證類別,唯一一個可以跟 1500 萬沾邊的是卓越投資者移民 188D 簽證。
然而,這個簽證的投資費用,是 1500 萬澳元,而不是 1500 萬人民幣!
但是,根據澳洲 188D 簽證的申請要求來看,又有諸多出入:
1、188D 簽證投資費用為 1500 萬澳元,而非爆料說的 1500 萬人民幣;
2、188D 簽證需獲得澳大利亞貿易委員會提名,而非爆料說的州政府提名;
3、188D 簽證隻需一年即可拿綠卡且?無移民監要求,而非爆料說的 " 四年移民監 ";
4、188D 簽證目前不對中國籍申請人開放!
綜上:馬蓉通過 188D 簽證途徑移民澳洲的可能性,幾乎為 0!
矛盾二:爆料人又說,馬蓉辦的是 " 重大投資移民 188C 簽證 ",投資額不止 1500 萬。
我們先來看一下重大投資移民 188C 簽證的移民條件是什麼?
移民條件:
1、投資至少 500 萬澳元到澳大利亞移民局認可的合規項目上。
合規的投資項目,包括:
1、至少將 50 萬澳幣投資在符合條件的澳大利亞風投或者增長型私有股票基金,股票基金需要投資在小型的私人新建公司。
2、至少將 150 萬澳幣投資在符合條件的管理基金(即:投資於創新公司)或上市投資公司(LISc)。
3、不超過 300 萬澳幣的 " 平衡性投資 " 可投入於管理基金或上市投資公司
看到這裡,稍稍懂點澳洲移民常識的人都知道, 188C 簽證的投資費用是:500 萬澳元!換算成昨天爆料時的匯率:1:5.3583,也至少需要 2700 萬人民幣。
昨天到今天,無論匯率怎麼波動," 投資 2700 萬人民幣 ",跟 " 不止 1500 萬人民幣 " 都相差千裡吧,這爆料人的專業性,也真的是堪憂!
對於這樣自相矛盾,疑點重重的爆料,小編隻想說:
如果真是某移民中介員工爆料:煩請你捏造新聞,也要專業一點!
如果你的爆料是真實事件,那麼問題就更嚴重瞭:
1、註重客戶隱私是移民中介公司的底線!這樣隨意八卦別人的隱私!你作為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底線在哪?
2、連 188C 和 188D 最基本的申請要求都弄不清楚的移民工作人員和機構,馬蓉移民的成功率真不得不讓人捏把汗!
事實上,還有最後一個矛盾,可以 100% 坐實這個爆料是一則假新聞!
矛盾三:假如馬蓉以她本人為主申請人,真要帶著 2 個孩子一起離開中國,辦理澳洲投資移民。她真的能帶走王寶強的孩子嗎?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來看澳洲移民局是怎麼規定的:
如你想攜同一個 18 周歲以下子女到澳大利亞,而該子女的生父 / 生母並沒有包括在申請內,請提供文件證明你有法律權利攜同該子女到澳大利亞,包括:
1、不隨子女移民的生父 / 生母提供被公證的同意函;或
2、不隨子女移民的生父 / 生母簽署表格 1229 並遞交由政府簽發的身份證明文件的公證本(例如:護照),該身份證明文件須附有清晰可見的照片及簽名;或
3、已認證的法定法律文件,例如法院出具的判決聲明允許該子女到澳大利亞定居。
這意味著,如果小孩要移民,18 歲以下一定要父親寫同意聲明。
那麼,問題來瞭,如果你是王寶強,你會簽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