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 2018 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對做好 2018 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要整體謀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提出瞭三個統籌。
一是統籌制訂招生入學辦法,各省(區、市)要統籌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戶籍學齡人口和隨遷子女、重點大城市和市縣招生入學工作。要落實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比例不低於 50% 的要求,並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要將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並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二是統籌保障不同群體入學,加快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入學政策,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推進融合教育。
三是統籌做好教育資源配置,依據區域內城鄉人口流動、學齡人口變化趨勢,合理規劃佈局中小學校,加快學校建設,保障足夠學位供給。嚴格控制大班額、大校額,確保 2018 年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基本消除 66 人以上超大班額目標。統籌城鄉師資配置,全面推進教師 " 縣管校聘 " 改革。
《通知》指出,要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和加強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管理。要積極穩妥推進所有地市、縣(區)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為每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片區范圍。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均衡、擇校沖動強烈的地方,積極穩慎推進多校劃片。對於有空餘學位的公辦熱點學校和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可以引導學校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要逐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直至 2020 年前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要加強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管理,合理確定普通高中招生總體規模,嚴格控制跨地市、縣區招生的學校數量。依法規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根據核定的招生計劃和確定的招生范圍加強監管。要嚴格規范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並嚴格控制比例。繼續清理和規范中考加分項目,尚未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等加分項目的地方,要從 2018 年初中起始年級開始執行。要加強命題考務管理,嚴格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中考考試內容范圍,註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要完善考務管理規章制度和保密措施,加強考場巡視巡查,嚴肅考風考紀。
《通知》強調,要嚴格落實 " 十項嚴禁 " 紀律,全面強化監督問責,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於民辦學校,還可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
(原題為《教育部部署中小學招生:壓縮特長生規模 2020 年前將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