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姥姥姥爺好呀,是不是覺得最近的安利都有點重口啊,沒事,小清新的這就來。
今天老妹兒要安利的這部片,不長,隻有 77 分鐘,但這片在豆瓣的本周口碑榜上排名第四。
評分 hin 高,8.1。
IMDB 評分也不差,7.3。
這片比較特殊,由日本導演執導,意大利團隊制作,但卻講瞭一個菲律賓本土的故事。
但更令人意外的是,這隻混搭的團隊拍出的故事,卻看得不少人濕瞭眼眶。
它將鏡頭對準瞭一個我們不常關註的人群:流浪兒。
拍這種題材本身最容易煽情,但導演卻幾乎完全放棄瞭制造沖突,不玩噱頭,反而用樸實的鏡頭去講述。
這部片是——
佈蘭卡
11 歲的女孩佈蘭卡已經在街頭混瞭好幾年。
她爹不知道是隔壁老王還是村頭老李,反正她從來沒見過。
至於她媽,帶她來到這座城市沒多久,就傍上新的男人,丟下她走瞭。
她一個人在塌瞭半截的墻角支瞭塊木板,撿瞭幾塊佈,給自己搭瞭個窩。
沒錯,就是窩,這地方隨便刮陣風就能倒,根本稱不上傢。
沒爹也沒娘的孩子要活下來,還能怎麼辦?要不就是上街要飯,要不就是——偷。
佈蘭卡顯然是偷東西的好手,你看她是怎麼做的:
先找一群同樣流浪街頭的小孩兒當群演,一窩蜂的沖上前圍住目標,拉拉扯扯分散對方註意力。
她悄咪咪的混在人群中,乘其不備抽出錢包,迅速轉身就跑。
之後再給群演小弟分點錢,有嫌錢少的,她立馬露出兇悍的一面,把人嚇走。
可以,有黑道大姐大的潛質。
但佈蘭卡是不是就是個黑心黑肝的小太妹呢?也不是,她其實很單純,也很善良。
沒有哪個流浪街頭的孩子不想有個傢,她也想。
每次在街上看到親親熱熱走過的母子,她都像被勾走瞭魂,盯著人傢連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雖然偷錢,但本質裡,她也不過是個渴望傢人的可憐小孩。
更甚者,她還萌生瞭一個大膽的想法:既然大人可以買孩子,那為什麼孩子不可以買個大人呢?
這邏輯,老妹兒服氣,沒毛病。
在村裡雜貨店老頭的啟發下,她想到瞭一個好主意,花 3 萬塊給自己買個媽。
而第一步,就是攢錢。
她偷偷倒空瞭賣唱的瞎老頭皮特的錢罐子,沒想到卻因此和皮特不打不相識,之後兩人更是成為瞭忘年交。
在皮特被警察驅趕,自己的窩被上次的幾個群演小弟報復性拆掉之後,流落街頭的兩個人決定,此地不留爺,那就換個留爺的地方。
但沒想到,在大城市裡,他們卻遇到瞭更多意想不到的人。
站在街頭拉客的人妖、流浪兄弟 2 人組、跟在老板身後唯唯諾諾的侏儒 ……
等等,人妖、流浪兒、侏儒,甚至包括盲人皮特,這些人好像都屬於同一類群體——社會邊緣人。
這部片看似是在講小女孩佈蘭卡異想天開買媽媽,但實際卻是通過她,展示瞭整個菲律賓底層邊緣人的生活。
不管在哪個國傢,這些底層人基本都是 " 臟、惡、危險 " 的代名詞,普通人走在路上見到瞭,腳步不自覺的都會拐個彎繞遠一點。
包括流浪的兩兄弟,他們對自己的定位也是:
" 垃圾就應該扔在街頭。"
" 流浪狗不配有傢。"
但這部片對這群人的表現,卻有點反主流,它更多表現的卻這些被大傢側目的人的善良和人情味。
佈蘭卡和皮特來到這座新的城市,皮特繼續在街頭賣唱,佈蘭卡也偷偷重操舊業。
沒想到在偷錢的過程中,她被流浪的兩兄弟給堵住瞭,哥哥仗著自己高,抓住佈蘭卡瘦弱的小肩膀惡狠狠的威脅:
" 這是我的地盤。"
推推搡搡眼看佈蘭卡就要摔倒,路邊一大票站街女,卻偏偏是人妖哥哥,啊不,人妖姐姐,啊好像也不對。
反正就是他站出來擋在瞭佈蘭卡前面。
流浪在街頭的小孩,有多久沒有體會過被人護在身後的感覺?
之後佈蘭卡用偷來的錢,印瞭一大堆買媽啟事,貼滿瞭整個大街小巷。
如果繼續這麼下去,或許佈蘭卡這一輩子就是這樣瞭,為瞭一個不切實際的夢不斷的偷錢,更甚者夢破滅後,變成徹徹底底的社會垃圾。
但一件事的發生,卻改變瞭佈蘭卡是命運:在賣唱的過程中,佈蘭卡有瞭一次變好的機會。
佈蘭卡清澈的嗓音被一位酒吧老板看中瞭,她和皮特成瞭酒吧的駐唱歌手。
他們住進瞭正正經經的房子,終於穿上瞭幹凈的衣服,甚至還第一次去瞭遊樂園,越來越多的人來聽她唱歌,她第一次發現,原來不用偷也可以養活自己。
佈蘭卡數著鐵盒裡越來越多的錢,躺在床上都會露出開心的笑。
她很快就能攢夠 3 萬,買一個媽,以後不用羨慕別的小孩,她也可以變成有人疼愛的孩子。
她很快,就能有一個傢。
但好景不長,她的夢很快破滅瞭。
同在酒吧打工的侏儒因為不滿佈蘭卡和皮特獲得老板的器重,設計將他二人趕出瞭酒吧。
他們又回到瞭街頭,老妹兒以為佈蘭卡可能又要變成那個偷東西的壞孩子,但接下來發生的事,卻超出瞭我的意料。
因為無法面對皮特 " 你偷錢瞭嗎?" 的責問,佈蘭卡離開瞭皮特,再次一個人流落街頭。
之後收留她的,卻恰恰是曾經對她毫不客氣的流浪兄弟二人。
這 2 個小子,之前兇神惡煞的樣子也不過是為瞭自保裝出來的,內心其實還是善良的。
但當他們再讓佈蘭卡參與偷竊時,這件她從小做到大的事情,卻突然讓她有瞭抵觸。
兄弟倆打開車窗戶,讓她動手偷包,她會猶豫;回到他們的 " 根據地 ",她會沉默的不發一語。
" 為什麼有人有錢,有人沒錢呢?"
曾經嘗到過變好是什麼滋味,讓佈蘭卡沒辦法再去偷去騙,她開始能明辨是非,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哪怕她知道不偷,她可能永遠也攢不齊 3 萬塊,買不瞭媽媽,但她依然退出瞭兩兄弟的偷竊團隊。
但她想再回頭去找皮特時,卻被老鴇以幫她找媽媽為名,騙進瞭窯子 ……
後面還發生瞭什麼,老妹兒就不說瞭。
偷錢的流浪兒、站街的人妖,這群人處在社會的最底層,甚至被部分人當做社會渣滓,但這片就偏偏扒出瞭他們的另一面。
他們是最有可能變壞的一群人,被拋棄過、被騙過、被誣陷過、被輕視過,但奇怪的是,他們卻仍然保持著善良的本心。
皮特在街頭到處尋找佈蘭卡,人妖哥哥明明隻見過佈蘭卡兩面,和他們算得上是萍水相逢,卻主動扔下生意幫皮特一起找人。
流浪兄弟中的弟弟,年齡最小,平時就跟著哥哥到處偷錢,但聽說佈蘭卡要買媽媽,他傻乎乎的跑到街上,攔住人就問:
" 我要找個媽媽,你要多少錢才幹。"
還有賣唱的盲人皮特,他甚至被佈蘭卡偷過錢,但卻為瞭找回這個女孩兒,他拖著箱子拿著盲杖,摸索著在街上到處尋找。
老妹兒在想,或許每一個流落街頭的人,尤其是孩子,是不是都曾有一顆想要變好的心?
但父母、或是社會,有沒有曾給過他們可以變好的希望?
據統計,我們國傢現在流浪的兒童大致有 15 萬,但社會救助措施卻並沒有跟上,更讓人心驚的是,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因為傢庭原因進入社會。
這些流浪的孩子,本來應該和大部分的小孩一樣,享受父母傢人的關懷,卻成為瞭流浪在街上,以天為被、地為床的孩子,受到鄙視、追打。
大晚上看這片的老妹兒,不爭氣的哭瞭 2 次,2 次都是在佈蘭卡唱歌的地方。
第一次,是佈蘭卡第一次在街頭唱歌,被酒吧老板看中,那是她新生活的開始。
第二次,是佈蘭卡退出偷竊團隊後,回到皮特賣唱的地方,皮特不在原地,她一個人孤零零的站在那裡唱歌,那是她舊生活的徹底結束。
而她自己,或許正如歌裡唱的那樣:
" 路邊有一棟小屋,紙板和垃圾砌成的小屋。當月亮哭泣,天空下雨,小屋慢慢被沖走。
但若我們勇敢,屋子會漂浮起來,就像彩虹海中一艘船。魚兒會加入我們的旅程,濺起的每朵水花都是待實現的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