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和喜歡的人在一起。”

02-25

2018.2.23| 第二十一杯酒

" 你不要睡著瞭 "

背景樂 & 封面圖在微博:可可西裡的酒館

☞♡☜ 來自可可西裡的酒館 00:00 03:28

春節期間去親戚傢拜年,我年復一年地以單身狀態出現,自然也年復一年地被長輩同輩們詢問感情狀況。

今年,很少見面的遠房表姐問我 :" 都過二十瞭,怎麼還不趕緊找個男朋友?"

若十五六歲的我這樣被當眾提問,我鐵定會羞得結巴,腦海裡卻不自覺浮起那個人的模樣。

但現在,二十二歲的我隻會笑嘻嘻地說 :" 我太美瞭沒人敢要。"

表姐嘆瞭一聲,就開始給我訓話瞭。

其實我這個表姐今年也就 26 歲,但她覺得女生過瞭 25 歲就很難嫁出去,所以去年相瞭很多次親,想盡快找一個相伴餘生的伴侶。

最後一次的相親對象,也就是她現在的未婚夫。

但其實兩人之間沒有愛情。

第一次見面,兩人不咸不淡地陳述自己的職業興趣和日常,沒有思想的碰撞但也沒有什麼矛盾。

之後在微信上又和他聊瞭一個多月,說不上話不投機,但也不會聊得多酣暢淋漓。

我見過他們聊視頻,看著自己未婚夫的樣子聽著他的聲音,但表姐笑的次數比和普通朋友聊微信的時候還要少。

半個小時的一場談話,中間都會出現好幾次相對無言。

但沒過多久,兩人就訂婚瞭。

現在,26 歲的表姐苦口婆心地勸 22 歲的我 :

" 其實婚姻和戀愛不都是因為日子太枯燥難熬,想找個人紅塵作伴麼?至於那個人是誰,是不是真心所愛,又有什麼重要的。

唉,我也年輕過,大概也猜得到你的想法。但你聽姐一句話,找個對你不錯的,差不多就行瞭。"

"以後你就會明白的瞭。"

◐◐

其實我能理解表姐的想法,二十六歲的她嘗過愛情的甜滋味,但也遭過渣男的背叛,吃過不少苦楚。

她清清楚楚地記得瞭這些苦楚,以至於覺得談戀愛不如結婚靠譜。

"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多危險啊,你蒙蔽瞭雙眼看不到他的不安分,還讓他擁有傷你到遍體鱗傷的權利。如果是這樣,那還不如找個靠譜的人過日子算瞭。

是不是真愛不重要,反正他不能傷害你。" 這就是表姐的理論。

我能明白她的想法和邏輯,但我沒法認同她。

餘生那麼長,我要找一個超級喜歡的人一起走。你想啊,你可以跟他一起去旅行,你在沙灘上展開雙臂感受海風,一回頭就對上他溫柔的眼神;你心情苦惱難以訴說對著他瞎鬧,他也不會惱。

一想起這個人啊,你就會不自禁咧嘴傻笑,內心一片柔軟,就連平時說話的語氣,望著世界的眼神,都給人一種軟綿的感覺。

那個人順口說個笑話,來個段子,都能讓你笑得像個兩百斤的胖子,魚尾紋越長越多,眼霜用得一瓶比一瓶快。

這樣綿軟舒適的感覺,隻有和自己真心喜歡的人在一起才能有。

空對著一個 " 差不多的人 ",不過是常年飲著來源不明的白開水,安不安穩尚不可知,但一定索然無味。

◐◐◐

大概是我曾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明白跟喜歡的人在一起到底有多幸福,所以現在也不肯在感情上將就吧。

如果一開始沒有和喜歡的人相愛過,就不會知道原來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是這麼幸福的事。

能讓那些一直縈繞在你心頭的壞情緒瞬間散去一大半,連走起路來都輕飄飄帶著風。

再也不用發愁沒人陪我去喝深夜的酒,不用擔心積攢的情緒翻遍整個通訊錄都找不到合適的人述說。

遇到不順心的事也不會再像以前那樣消極,因為我知道身後還有一個可以依靠的他。

所以不管旁人如何說,餘生我都要跟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

您的真誠我都收下瞭。

但餘生那麼長,我一點都不想敷衍。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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