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罵交警的視頻發到朋友圈裡,別人勸他趕緊刪除,發視頻者說 " 不撤瞭,讓他來收拾 "," 我正愁我事少,有能耐拘我 "……
10 月 29 日,一輛白色奔馳的男性乘車人拍瞭一段辱罵交警的視頻發到瞭微信群裡,被當事交警知道後報案,派出所瞭解情況後依法行政拘留罵人男子。
當事交警介紹,10 月 29 日下午 3 時左右,由於是周日,去往盤錦鉆井市場和步行街的車輛非常多,鶴翔路發生瞭交通擁堵,進入鶴翔崗北路口的車都已經排到瞭交通崗上,興隆臺交警大隊三中隊民警在石油大街的鶴翔崗疏導車流。
這時一輛想要左轉彎的白色奔馳車停在交警的不遠處,從車的天窗站出來一名男子,問執勤交警為啥不讓走,交警告訴他:裡邊的車太多,南北堵車瞭,進不去瞭,現在不能左拐,著急想進去的話,可以直行從別處繞行。
這本來也沒啥,要是服從交警指揮,直行就完事兒瞭。可能是怕在左轉車道上直行被電子警察抓拍,白色奔馳的女駕駛人坐在車裡大聲地問交警:" 我被拍瞭算誰的?" 交警耐心地告訴她:" 不會拍照的,拍瞭算我的 "。
" 那可不行,交警要是說話不算數咋辦?你叫啥名?警號多少?" 女駕駛人繼續問。在得到交警的答復後,女駕駛人淡定地說瞭一句:" 你回去吧!"
交警返回崗中間繼續疏導交通。可是沒想到,交警疏導完交通,離開崗位後查看自己的手機時,發現有人給他發來瞭 " 奔馳天窗男 " 辱罵他的視頻和微信聊天記錄。
這個 " 奔馳天窗男 " 可能覺得自己罵交警是件很 " 榮耀 " 的事兒,在微信群裡顯擺,他的微信好友也有明白人勸他趕緊刪除瞭,別往外傳瞭。可 " 奔馳天窗男 " 的脾氣還挺倔:" 撤銷就不撤瞭,讓他來收拾 "、" 我正愁我事少,有能耐拘我 "……
當事交警選擇瞭報警," 奔馳天窗男 " 被傳喚至派出所,在證據面前,他低下瞭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的相關規定," 奔馳天窗男 " 被依法行政拘留 5 天。
聽交警指揮會不會被拍違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 全國實行統一的道路交通信號。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 "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這也就是說,交通警察的指揮手勢是 " 第一交通信號 ",當交通崗上的信號燈與交通警察的指揮手勢不一致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手勢信號進行通行。
很明顯,那輛白色奔馳的女駕駛人和乘車人沒有學好《道路交通安全法》,認為是已經在左轉彎車道瞭不能直行,直行的話是要被拍照的。其實,交警部門電子警察抓拍交通違法行為是有嚴格審查程序的,不會在交通警察指揮你通行時進行拍照從而認定為違章的。駕駛人隻要記住一點就行:聽交警指揮。
遼沈晚報 · ZAKER 沈陽記者吉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