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遊戲、點餐 …… 微信小程序自去年1月9日正式上線以來,為近9億微信用戶提供瞭不少便利。“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由於開通成本低,也不需要寫代碼,微信平臺上的用戶也多,一些非法現金貸經過偽裝後也以小程序的形式上線,繼續違規從事貸款業務。
“黑貸”轉戰小程序,有公司遭投訴千餘次
2017年12月,銀監會聯合央行印發瞭《關於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明確要求暫停新批設網絡(互聯網)小貸公司;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托、無指定用途的網絡小額貸款。
近日,記者在微信小程序中輸入“貸款”搜索,隨即有數十個相關小程序出現在列表中,如個人無抵押貸款、黑戶新貸款、秒借貸款等,額度從200元到10萬元不等,都號稱“放款簡單、快速”。
記者對排列在前的30個關於貸款的小程序逐個排查發現,8個小程序所屬企業主體在工商登記信息中有小額貸款經營資質,其餘小程序基本都屬於違規經營貸款業務。這些小程序分為幾類:
通過小程序引流至網貸APP。在一款名為“貸款借錢王”的小程序中,記者在填寫手機號和驗證碼後,被引導至手機應用商城下載瞭一款名為“貸上錢”的APP。用戶協議顯示,這款APP屬於上海騰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經查詢,該公司的工商登記信息顯示的經營范圍明確規定:不得從事增值電信、金融業務。
在“聚投訴”平臺上,針對該公司的投訴達1000多次,主要是“變相收取高利息”“暴力催收”等內容。
搭建類似“借貸超市”的小貸平臺。在一款名為“找貸款去哪兒”的小程序中,其服務類目標註為“圖書報刊/音像/影視/遊戲/動漫”,但該小程序中匯聚瞭包括“校園貸”“工薪貸”“公積金”等多個網絡小貸。
記者核查發現,多數撮合小貸的小程序法人主體,都以“巧立名目”的方式超范圍經營。
個人貸款橫行其中。在一款名為“貸款空放”的小程序中,有一個用於咨詢“貸款方案”的深圳手機號。記者在撥通該號之後,提出要借款5000元一個月做周轉,對方遂開出月息20%的“砍頭貸”條件:即借款5000元,實際到手為4000出頭,一個月後需支付本息6000元。
記者發現,這些明確違規的現金貸小程序和合規網貸公司的小程序混雜在一起,用戶很難分辨究竟哪個才是合法的。
非法現金貸如何上線小程序?
據瞭解,騰訊對於小程序上線制訂瞭具體的規則,包括“個人類小程序每自然年擁有2次改名機會,非個人類小程序需通過微信認證方式修改”“小程序頭像和介紹一個月可修改5次”“服務范圍一個月可修改1次”“特殊行業需提示特殊資質”等內容。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借貸小程序多以個人名義申請開通,服務類目包含綜合生活服務、公關、推廣、市場調查、傢政服務等。
某知名現金貸公司業務負責人稱,在監管新規出臺後,一些非法小貸公司的網站被取締,於是將目光投向瞭小程序這樣的平臺。“因為開設成本低,也不需要寫代碼,微信平臺上的用戶也多,都願意來這裡搭建平臺。之所以把類目設置得五花八門,主要是為瞭逃避監管審核。”
為瞭解現金貸小程序的上線難度,記者通過網絡檢索到一些小程序“代開發者”,並以某借貸公司福州分公司業務代表的名義向其瞭解小程序的上線流程。據某“代開發者”稱,申請小程序一般可分為個人和企業申請,企業申請要求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等信息,個人申請則無需證明,隻是缺少附近和支付功能。他建議記者,如果未取得相應資質,可以個人名義申請無需營業執照的類目,如傢政、麗人等,審核通過後再換上需要展示的內容,一般沒有人投訴就不會被封號。
另一小程序“代開發者”則表示,如果不在小程序上做交易,隻是單單做一個掃碼引流頁面,平臺也不會輕易作封號處理。
記者30日就上述問題函詢微信官方,對方答復稱,在小程序的前置審核方面,微信官方目前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審核:第一、小程序主體真實性審核;第二、小程序賬號基本信息審核,如名稱、logo、簡介、類目等;第三、特殊行業類目需添加符合法律規定的資質,比如非銀行機構從事、提供借貸或借貸信息服務的法律法規依據,和相應的資質文件都要進行提交審查;第四、基於微信公眾平臺的公眾號、小程序主體的信用識別能力,以及對違規主體的賬號提前發現。
記者還被告知,針對不少成功“躲貓貓”上線的黑貸小程序,微信方面目前已經根據關鍵詞策略清理瞭數百個惡意的“借貸”類小程序。而針對小程序名稱與類目存在不符的情況,也開始進行排查處理。
記者發稿前,發現通過“貸款”“現金貸”等關鍵詞已無法搜索到相關小程序,但是能夠通過“秒借”“立下”“黑戶”等非法現金貸業內專用術語搜索到相關小程序。而且,在“曾用過”項目下,記者前幾天打開過的貸款小程序依然能夠登錄。
平臺亟需加強小程序的審核和監管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科技與互聯網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楊東教授表示,微信小程序作為新興的開放型平臺工具,具有強大的網絡引流作用,對互聯網領域中活動的個人與企業都有更強大的吸引力和影響力,因此平臺的經營方應當承擔起更大的監管責任,以此倒逼其加強對開發者的約束。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薛軍教授告訴記者,由於目前我國電子商務法仍處在草案階段,對微信小程序等的管理主要依據是《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等位階較低的規范,這給提升監管質量帶來一定難度。
楊東建議,網絡信息部門、金融監管部門、工商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等應該采取聯動措施,對確有違法活動的企業個人等依法進行處罰。
薛軍認為,一方面應盡快推動相關法律出臺,補強規范效力;另一方面則應制定針對性更強的處罰措施,包括:完善開發者實名制、建立多次違法主體“黑名單”、強化小程序核心內容審查技術手段,以及小程序分級分類制度。
有專傢建議,微信小程序應為使用者提供更為便捷的“一鍵投訴”和高效的“投訴反饋”機制。微信方面表示,歡迎提供更多的線索,舉報違規小程序,並希望與開發者、用戶共同努力營造健康的小程序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