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未捐款被拍照“示眾” 老師被停職

01-28

近日,廣東茂名一名學生傢長患上重病,老師組織小學生捐款。當時有學生沒有捐款,一位老師就給這些學生拍瞭照,並發到瞭微信群裡。

教育部門發文規范捐款活動

在廣東茂名市的朝陽學校,有一名學生傢長不幸患瞭重病,師生們都紛紛給這名學生傢長捐款。但其中一個老師卻讓班上十名沒有捐款的學生站到講臺上,並拍照發到瞭傢長微信群。

當地教育部門隨即派出工作組進入學校進行調查核實。調查中,涉事老師被暫停教學工作,學校也對這 10 名被拍照學生開展瞭心理輔導工作。同時,當地教育部門也正式向全市發文規范此類捐款活動。

茂名市教育局直屬學校管理科科長 林偉紅:

凡是這類公益活動都要報備教育局,經過審核後,學校才能去做。

據瞭解,發生這次捐款風波的朝陽學校是茂名的一所民辦小學,目前師生 8497.5 元的捐款已經全部移交給瞭身患重病的學生傢長。而根據老師與學校簽訂的師德師風的合約,學校對涉事老師已經調離原崗位,並進行師德師風的再培訓。

專傢:捐款不宜在未成年人中開展

我們經常能聽到組織學生為同學捐款的行為,雖然都以自願為名義,但面對孩子的老師和同學,作為傢長,捐款通常無法避免。有教育專傢認為,在未成年人中開展捐款活動,難免有道德綁架的嫌疑,有違自願原則。而對於低年級的小學生來說,常常是老師組織捐款他們都會回傢向父母落實,也並不存在捐款自願與否。

華南師范大學心理學院教授 張敏強:

學生本身沒有工作能力,也沒有收入,讓小學生或者中學生去捐款,他隻能向傢長求援。傢長不願意也好,願意也好,為瞭孩子不受委屈,肯定就捐款瞭,這樣其實是變相逼著傢長捐。

對於學校捐款獻愛心,張敏強認為,如果有必要,應該更多地發動社會力量進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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