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買房備婚 女友帶著新房嫁他人,咋回事?

11-02

自傢出錢,卻給別的男人買瞭房

2016 年初,揚州高郵的男女青年小劍和小紅經人介紹相識,兩人感情迅速升溫,很快進入到瞭談婚論嫁的地步。

想要結婚必然涉及到買房,小劍的父親就打瞭十多萬元到售樓處,給他們買房子結婚。

然而令小劍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幾個月後,小紅結婚瞭,新郎卻不是自己。看著原本要和自己結婚的新娘,帶著原本屬於自己的新房,卻跟別的男人進瞭洞房,小劍一頭怒火,將小紅告上瞭法庭,要求對方返還首付款和黃金首飾。

自己毫不知情," 被 " 第三者

到瞭法院,小紅一臉的委屈,聲稱自己其實是因為被 " 第三者 " 才引發瞭一系列後果。

原來,與小紅交往期間,小劍是有老婆的!小紅聲稱 " 自己並不知道小劍有老婆,並且自己還懷孕瞭 ",以為小劍傢用來買房子的錢就算作為對小紅的補償,不要瞭。

小劍、小紅均有不對之處

法官調查,男方說是自己為他人買房做嫁衣,女方又說男方是騙取感情不負責任,那真相到底如何呢?

法官從頭查起,逐漸厘清瞭事情的來龍去脈,發現小劍的確是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小紅交往。當時,小劍結婚時間並不久,但感情並不好,隨後就經人介紹,與小紅相識,並且談婚論嫁,還給瞭首付款買房。

不過在庭審中,法官也進一步調查瞭解到,小紅對男方的婚姻也客觀知情。新房子是以小紅的名義買的,其實就是為瞭規避小劍與妻子間的權屬問題。

到瞭這裡事件已基本明朗,法院審理認為,男方首付款支付的基礎是有違公序的婚外情,小紅沒有依據占用此款,應當返還。同時因小劍沒有提供證據證明黃金首飾的歸屬權,對這部分請求不予支持。

(編輯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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