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據 @深圳交警今天官方微信賬號發文稱,2018 年 1 月 27 日 13 時 50 分許,重型貨車司機劉某在鹽田拉貨。他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到明珠路鹽田貨櫃停車場內去牽引掛號車。下車後,他連接好拖掛車紐帶,便去操作拖掛車車腳架。此時,牽引掛號車向前滑行。
(圖片來源自網絡,非本次事故圖)
劉某身體被夾在重型半掛牽引車右側車身與另一停放在停車場車位內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車頭左角中間, 事故造成劉某當場死亡及車輛損壞。
(現場圖片)
經現場勘查及詢問停車場內相關證人證言,發現該車駕駛室內未采取手剎制動,確定劉某下車操作車腳架過程時,車是啟動狀態,車輛向前滑行時,無人在駕駛室內駕駛車輛。
事故發生後,停車場管理人員立即將車輛熄火。
差之毫厘,謬以千裡。這一步之差,換來的是親人的泣不成聲,聞者的唏噓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