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車商標所有人起訴 ofo 小黃車侵權

07-31

IT 之傢7 月 31 日消息 海淀法院官網今天下午發佈案件快報,作為 " 小黃車 " 商標的所有人,數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認為 "ofo 小黃車 " 侵犯瞭 " 小黃車 " 的註冊商標,於是將 "ofo 小黃車 " 的商標所有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目前,海淀法院已經受理瞭此案。

原告在訟訴中稱,自己擁有 " 小黃車 " 註冊商標專用權,並且這些商標均處於有效期內,而被告使用的 "ofo 小黃車 " 商標與原告享有專用權的註冊商標 " 小黃車 " 構成近似。根據《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被告侵犯瞭原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

為維護合法權益,原告請求法院判定被告的行為侵犯瞭原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並請求法院:

1、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停止使用 " 小黃車 " 商標;

2、判決被告在相關媒體、網站上刊登聲明,消除其侵犯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的影響;

3、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共計 300 萬元;支付原告為本案訴訟支出的公證費及律師費等合理費用,暫計 5.5 萬元。

目前,該案正在審理過程中。

2017 年 5 月 17 日,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將品牌名稱從 "ofo 共享單車 " 更改為 "ofo 小黃車 ",官方表示," 小黃車,是用戶賦予我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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