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伴侶不弄清這些,還是容易“被負債”

01-24

停牌九個多月的樂視據說很快就要復牌瞭,不知道股價會怎麼走。

但最近大傢不那麼關心,樂視創始人賈躍亭什麼時候回國瞭,因為他的妻子甘薇站出來 " 為夫還債 ",面對樂視 60 億左右的負債,甘薇和債務處理小組在努力著。

這很難不讓人聯想到 " 國民好媳婦 " 劉濤,當年也是因為丈夫王珂破產,復出拍戲 " 為夫還債 "。別以為這種事情隻和大明星有關,很多普通人在婚姻中,也會被另一半的負債打亂生活。

" 夫債妻償 " 真的是天經地義的嗎?最近有一個女人卻偏偏不願意承擔債務,小馬奔騰創始人的遺孀金燕,在微博發出吶喊:丈夫猝死卻要判她負債 2 億,她決不認。

金燕聲稱對先夫與外界簽署的 " 對賭協議 ",她並不知情。這樣突然降臨的負債,她難以背負。

一般來說,我們很難遇到 2 億這樣金額的債務,但另一半在外借款也許沒告訴你,你卻不得不一起背負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沉重負債。這樣的事情絕不罕見。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債務做瞭新的司法解釋,如何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和如何保證婚姻關系內不會 " 被負債 ",引起瞭網上熱烈的討論。這也是為什麼,今天我們想聊聊,你怎麼做能保護自己的權益。

01 " 被負債 " 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理一理金燕這件事。怎麼妻子就要承擔起丈夫幾億的負債瞭呢?

也許你不知道小馬奔騰這傢公司,但你可能看過電影《武林外傳》、《建黨偉業》、《將愛情進行到底》,這些都是小馬奔騰出品的。

在公司蓬勃發展的時候,創始人李明簽訂瞭一個 " 對賭協議 ",簡單來說,他和投資方約定,如果小馬奔騰沒能在 2013 年底上市,他就要和他的姐姐和妹妹一起承擔 6.35 億。

結果是,小馬奔騰沒能在 2013 年底上市," 對賭 " 失敗瞭;但這時創始人李明去世瞭,根據婚姻法 "24 條 ",遺孀金燕需要承擔李明的 2 億元的負債。

(來源:百度百科)

"24 條 " 是什麼?簡單來說,如果你不能證明,自己的另一半和債權人明確約定瞭,這是他個人的債務,那麼就會當做你們夫妻共同的債務來處理。

(除非你們夫妻婚後所得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債權人也知道你們的約定。)

這不是金燕一個人遇到的問題,自從 "24 條 " 落地,網上出現過很多 " 被負債 " 的案例,隻不過金額可能都沒有金燕遇到的這麼大,但很多對於普通人來說,也已經是沉重的負擔。

微博上每次出現 "24 條 " 相關的案例,下面的評論往往是 " 不婚保平安 "。

還好,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對 " 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 " 給出瞭新的解釋,讓這種情況似乎有瞭轉機。以前作為欠債者的另一半,你要證明和自己無關,而現在比較偏向於債權人要證明和你有關。

02 有瞭新解釋,債權人咋辦?

最近的解釋,是這樣說的:

(來源:新華社,想瞭解詳情,可點擊放大)

如果你不想看這麼多字,我給大傢簡單整理成一張圖,方便你們理解:

(可點擊放大查看)

這個消息一出,很多人都說這對女性是一個大好消息。

雖然網上有調查顯示,"24 條受害者 " 中 87.1% 為女性,但這不是一個惠及女性還是男性的解釋。夫妻中任何一方,都可能因此減少 " 被負債 " 的情況。

新解釋雖然減少瞭 " 被負債 " 的情況,但從債權人的角度,增加瞭舉證的難度,讓債權人多瞭一些擔心。原本 "24 條 " 出臺,是為瞭保障債權人的利益。

"24 條 " 會實施,就是因為在現實中經常遇到:夫妻以不知情為理由規避債務,離婚惡意將財產轉移給另一方,以此逃避債務。

很多人會說,我難道借錢給他還要先看結婚證?我如何證明我借的錢被夫妻雙方共同使用?

這就回到一個問題,如果有人問我們借錢,我們應該怎麼辦?

- 判斷對方是否是一個不值得信任的人

- 訂立借款合同,約定借款金額、還款時間、還款方式以及合理的違約責任;

- 確認婚姻狀況,若已婚盡量讓雙方都簽字

- 你還可以科普一些低利率渠道給他

更多內容,歡迎點擊這篇:萬能支招:如何應對別人向你借錢

03 做好這三件事,婚姻中更安心

那現在是否大傢就可以完全放心,認為另一半出門借錢不會影響自己瞭呢?

我們會發現,除瞭特別明確的夫妻雙方都簽字瞭的情況,債權人和夫妻中沒有簽字的那一方可能會在這兩個方面產生爭議:傢庭日常生活所需是多少?有沒有用於共同經營?

共同經營是相對比較好認定的,如果有相應的工商登記信息,比如你也是公司的股東、或者在公司任職高管職位,那麼債權人相對比較容易舉證你們共同經營的情況。

而傢庭日常生活需要還是蠻難斷定的,這要看維持這個傢庭正常的衣食住行、贍養老人、撫養子女、基礎醫療等各種情況的總和。

考慮到這種情況,對於想要結婚,或者已婚的你,想和你多說三句。

- 保護好自己的婚前財產

可以通過公證等方式明確自己的婚前財產,雖然在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情形下,還是可能用個人財產來還債,但是在普通的離婚分割中還是能給自己多一些保障。

- 做好記賬這件事情

如果你真的到瞭法庭上,你的賬本可以給法官提供參考,你們的傢庭日常生活需要多少錢,這對法官的裁決很有幫助。

- 有自己的事業

如果你沒有實際參與經營,不想進入給自己挖下 " 共同經營 " 的坑,那最好不要在另一半的公司中任職高管或股東。自己的謀生能力很重要,無論婚姻中另一方的 " 吸金 " 能力如何,提升自己總是沒錯的。

希望你的婚姻裡,可以彼此坦誠以待,大方談錢。

來留言聊聊你覺得應該為另一半還債嗎?你身邊有沒有人遇到過這樣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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