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病,關社保什麼事?

03-11

憶昔開元全盛日,小邑猶藏萬傢室。安史之亂後,杜詩聖在兵荒馬亂、食不果腹的境況下仍然憂國憂民,嘆惜當年的開元盛世,可謂大傢氣度。

杜甫為何要懷念開元盛世?原因之一就是開元年間,唐朝已經出現瞭惠及普通老百姓的醫療保障制度,一直為國人稱頌。

史書《唐會要》中記載說,唐朝政府建立的免費為貧苦百姓看病的醫院,遍及當時的各州郡,這些醫院的日常經費從國傢指定的官田稅賦中及時支出,以保障患病的貧苦百姓能及時得到國傢提供的免費治療。

時過境遷,如今,我們的醫療保險水平仍在不斷提高,但夠用瞭嗎?

我們從今年每人增加的 40 元醫保補助說起。在 2018 年政府工作報告中,耳朵君的註意力就被這條奪走瞭:

醫保補助

這增加的 40 元補助怎麼個補法,它存哪兒瞭?

一半保大病,怎麼分配的?

" 陳獨秀 " 同志請你坐下!請耳朵君同志回答一下!

好的 ~ 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為向保障范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直觀起見,耳朵君做瞭張簡圖:

很清楚瞭,單位與職工共擔醫保單位掏大頭,自己出小頭

大頭裡面再勻存 75% 到基金統籌賬戶,剩下 25% 和小頭都存個人賬戶

基金統籌賬戶應對住院費用報銷,個人賬戶(醫保卡)應對門診費用,分工明確

醫保有著 "低水平,廣覆蓋" 的特點,目前已覆蓋 13.5 億人,盡管如此,以北京為例:

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指出,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

門(急)診起付標準為650 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50%,累計支付的最高數額 2000 元

老年人、無業居民住院起付標準為1300 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居民基本療保險基金支付 60%,累計支付的最高數額為 15 萬元

學生兒童住院起付標準為650 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居民基本療保險基金支付 70%,累計支付的最高數額為 17 萬元

可以清楚地看出,基本醫保起付標準較低,且報銷比例也相對有限,確實維持瞭一個較低的保障水平

值得註意的是,職工到醫院的門診、急診看病後,

1800 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才可以報銷,比例是50%

70 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 元以上的費用即可報銷,比例是 70%;

70 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同樣 1300 元以上,報銷比例是 80%。

P.S. 上述用來報銷支付的基金,就是上文提到,存入統籌基金的大頭賬戶。

早在 2017 年 5 月,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就已經達到每人每年 450 元,如今再次增長 40 元,每人每年 490 元。那麼這 490 元去哪兒瞭呢?其實就在基金統籌賬戶裡待著,隻要參保者保持健康,它就一直在那兒,敵不動,我不動。前面提到,增長的 40 元補助中,有一半用於大病保險,納尼,醫保還能保大病?別著急,且聽耳朵君娓娓道來。

大病保險即大病統籌,與醫保不同,由於條件所限,目前隻能做到市級統籌,各地對此項制度有不同的做法,例如北京的大病統籌,上海的住院醫療保險統籌等。

原則:小病分流,大病統籌

統籌范圍:(仍然以北京大病統籌為例)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非因工負傷一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或者 30 日內累計醫療費用超過 2000 元的

各地根據經濟承受能力和醫療待遇水平,規定起付線(各地不等),看病時花費在線下由個人支付,線上則按比例獲賠,比如:

北京市分段計費,累計支付:起付線以上累計 5 萬元以內,個人自付,有大病保險基金報銷60%超過 5 萬的個人自付費用,大病保險基金報銷70%

北京的大病起付線應該說相當高瞭,其他地區則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瞭調整:

1 月 4 日起,江蘇海安縣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由 1.2 萬元調整為 1 萬元。

1 月 4 日起,沈陽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由 1.6 萬元調整至 1.9 萬元,參保人在住院看病時,累計發生的合規費用個人自付部分超過起付線就可以自動享受大病保險政策,報銷范圍在 50%-85%,報銷上不封頂。

總的來說,根據當地情況而設立的起付線仍然是比較高。並且,超過起付線產生的費用也是按照一定比例來賠付,醫院等級越高,賠付比例越低:

特三級醫院補償比例:

居民大病保險補償起付標準線以上

0-20000 ( 含 20000 ) 元補償 50%

20000-40000 ( 含 40000 ) 元補償 55%

40000-70000 ( 含 70000 ) 元補償 60%

70000-100000 ( 含 100000 ) 元補償 65%

100000-150000 ( 含 150000 ) 元補償 70%

150000 元以上補償 75%;

談及大病,有個沉重又神秘的外來詞總會印入腦海:ICU 重癥監護室。據調查顯示:ICU 一天的花費大約在 2 千元至 2 萬元,一般集中在 6 千元到 1 萬元,病情和醫院的不同導致費用差異。ICU 價格高昂原因在於硬件設施、急救藥品檢查施救,很多急救藥品中很大一部分並不在保障范圍內,加上使用頻繁,後期治療費用也是呈幾何增長。

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讀者朋友就會發現,很多報銷范圍內西藥是需要自費的:

截止到 2010 年,我國國產藥達 186829 種,進口藥 8301 種,合計 195130 種。社保目錄外藥品高達 192979 種,占比 98.9%。其中:甲類藥品 503 種,乙類藥品 1624 種(需自付 40% 才能使用),社保目錄內藥品僅僅占比 1.1%。

P.S. 簡單講,甲類藥品即醫保賠的,乙類藥品即自己賠一部分,剩下一部分醫保再賠。

由此可見,若不幸進一趟醫院,小災小病或許依靠基本的醫保勉強度過,一旦遭遇大病侵襲,對一般傢庭來說,很可能就是一病致貧的打擊。現在看來,從 40 元補助中抽出一半用於大病統籌保險,雖然一點點進步、優化,但畢竟中國人口基數大,靠補助金緩慢升級的步伐,是很難趕上國內每年猛增的患病人數的:

那麼面對醫保和大病的保障不足,消費者應當如何應對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談到:

這說明,大病醫保在慢慢變好,但商業保險的強力補充更加是重要一環。

這裡說到的可以作為補充的商業保險,無疑就是重疾險醫療險,因為這兩者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彌補社保的不足

重疾險最大的作用:解決重大疾病期間收入損失的問題(損失來源很多:ICU、住院、用藥、醫護、養病期無收入等等)。簡言之,就是用較低的保費四兩撥千斤,撐起高額的保額,一旦罹患重疾保障范圍內的疾病,即可按條款獲得可觀的賠付,這使得患者可以有餘力來安排療養時間,安心治病。市面上很多商業重疾險,已經達到瞭覆蓋大量重疾和輕癥的程度,比如弘康人壽的多倍保重大疾病保險:

它已經基本上覆蓋瞭我們所知的大部分高發重疾和輕癥,同時價格也非常的便宜。

醫療險最大的作用:彌補醫保不足,為重疾險強力輔助。醫療險對醫保起付線做出瞭支援,比如市面上很多零免賠額的百萬醫療險:

按照標準,一旦花錢就能賠付,這也算是各類百萬醫療的一個創新。基於醫保報銷額度比較有限,且疾病造成死亡是沒有賠償,商業醫療險的存在也是十分必要的。

但值得註意的是,醫療險並不能單獨代替重疾險,重疾險配置想要完善也需要合適的醫療險相輔相成。這就是為什麼有很多重疾險也會附加一個醫療險的原因瞭,如您還有興趣,也可以參考耳朵君的另一篇文章:請繞行!行業巨頭竟 " 大義滅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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