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融 360 專欄作者 " 越女事務所 " 原創作品,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融 360 官方立場,轉載請聯系作者授權。
有小夥伴問我——
那我買一個收費少的基金,到手馬上賣、然後再買 ... 隻要基金不跌,我就能把紅包全套出來瞭吧?
一年收益超 10% 呢,美滋滋 ~
你還真是個人才 ...
咳,且不說以前行不行吧,至少從 4 月 1 日開始,就別再想瞭。
因為基金收費有瞭新變化。
一 .
去年證監會出瞭個新規,有兩點挺震撼的。
第一個是——
以後買入基金時間不足 7 天就賣掉,要收 1.5% 的贖回費。
1.5%,搶錢啊!
規定從去年 10 月執行,給瞭 6 個月的寬限期,也就是最晚 4 月 1 日起,就要懲罰性收費瞭。
隻有貨幣基金、ETF 除外。
1.5% 的贖回費,成本確實高。
以前大多數基金的贖回費是 0.5%,像一些專為短炒設計的基金,比如超短期債基、C 類基金什麼的,收費還更低些。
但以後都不成瞭,凡是 7 天之內賣出,必收 1.5% 的手續費。
搞短線炒作、暴跌抄底套利什麼的,做之前要掂量掂量瞭,可能得不償失。
還有一個影響——
很多平臺的基金策略組合,也許要做一些調整。
因為有些策略是在幾個基金之間輪換,觸發條件就賣 A 買 B,比如賣瞭滬深 300 換中證 500,或者反著來。
遇到特殊情況,有可能 7 天之內輪換,雖然可能性很小
成本比以前高多瞭。
這個就得平臺自己想辦法啦,反正不能讓客戶多花錢對吧。
二 .
證監會新規的第二個震撼之處,是對貨幣基金做瞭很多的限制。
對,就是餘額寶這樣的寶寶們。
其中一點是:
以後所有新出的貨基寶寶,不許再用攤餘成本法來核算瞭。
我們不用查名詞,知道一個重點就行:
以前的貨基,每天的收益都差不多,波動很小,天天有錢拿。
但其實呢,貨基不保本,它在極端情況下可能會虧,甚至虧很大。
隻是現在的核算方法導致瞭一個 " 潛規則 " ——
產生的損失,基金公司必須兜底,所以基本等於沒風險。
這樣的隱患,監管是絕不容許的,於是改瞭規則。
以後新發行的貨基,要和其它基金一樣,凈值每天跟著資產價格波動。
有虧損可能瞭
也就是說,,雖然機率和幅度都會比較低。
這對大部分人來說,根本就是晴天霹靂吧。
基金公司也蠻難做的,它們賣出去的基金裡,接近六成都是貨基。
以後不剛性兌付,吸引力大大下降瞭,還好賣嗎 ...
不過,監管也知道自己狠瞭點,留瞭個後路——
現有的貨基還和以前一樣,核算方法不變,每天有收益。
不用太擔心。
Ps.
今天和基金行業的朋友探討瞭一下。
其實早在 2013 年,證監會就要求股基 7 天內賣出必須收 1.5% 贖回費。
但幾乎沒有基金公司認真執行 ...
我問——這回的新規,是不是也會輕輕落地,不瞭瞭之?
朋友苦笑:
現在和 2013 年的大環境,能一樣麼?
做金融的現在都得夾著尾巴做人,監管點一下名,魂都飛瞭。
誰敢跟監管爸爸頂著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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