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之間真要開啟新一輪貿易戰?
央視新聞客戶端 8 月 15 日消息,美國當地時間 14 日下午,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白宮簽署行政備忘錄,指示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針對所謂 " 中國不公平貿易行為 " 發起調查,以確保美國的知識產權和技術得到保護。這意味著萊特希澤或將援引美國《1974 年貿易法》第 301 條,對中國發起 "301 調查 "。該條款授權美國貿易代表可對他國不合理或不公平貿易做法發起調查,並可在調查結束後建議美國總統實施加征關稅等單邊制裁。
資料圖(圖自視覺中國)
"301 條款 " 在美國 20 世紀 70 年代和 80 年代曾被廣泛使用,但自 1995 年世界貿易組織成立以來,美國一般都是通過設在日內瓦的機構訴諸爭端,而不是采取單方面行動,所以 "301 條款 " 沒有被廣泛使用。
另據中新社消息,特朗普在簽署備忘錄時稱,此舉是兌現他競選時的承諾,即采取堅決步驟保護美國公司的知識產權和美國工人。他說,美國因知識產權被盜而損失數百萬就業崗位和數十億美元,華盛頓不會再對此視而不見。
特朗普說,作為美國總統,我有責任和義務保護美國工人、科技和產業免受不公平待遇。他還說,我們將反對任何國傢以市場準入為條件,非法強迫美國公司轉讓其技術。
特朗普對萊特希澤表示,你被授權考慮所有可用的選項。他還說,這僅僅隻是一個開始。
《華爾街日報》稱,雖然特朗普的表態很強硬,但他隻是下令貿易代表開始研究是否將展開正式調查。據稱,如果調查確實進行,可能需要一年的時間才會決定是否會實施貿易制裁。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 14 日表示,在中美利益相互交融日深,已經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緊密格局下,打貿易戰沒有前途,沒有贏傢,隻會雙輸。
中國商務部發言人高峰 8 月 3 日表示,中美經貿關系是中美雙邊關系的壓艙石和推進器,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利共贏的,合則兩利,鬥則俱傷。
為什麼美國要對中國開展貿易調查?
近些時日,特朗普及其貿易官員頻頻談到與中國的貿易問題,其中透露出瞭許多關於此次調查的信息。結合特朗普的施政理念以及風格,這次調查的某些原因是不言自明的。
1. 保護知識產權?
在特朗普透露將對中國進行貿易調查之前,美國就曾長期指責中國稱,中國大規模竊取美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並強迫希望進入中國市場的美國企業與中國企業建立不公平的合資關系。美國相關人員稱,在合資企業形式下,美國企業實際上被迫進行技術轉讓換取進入中國市場的機會。
美國一官員 11 日發言稱:" 如果美國人繼續坐視自己最好的技術和知識產權在國外被竊取或強制轉讓,美國將很難保持優勢地位,繼續作為全球最具創新的經濟體之一。" 然而目前眾多跡象表明保護知識產權可能隻是美國此次進行貿易調查冠冕堂皇的說法。
2. 扭轉貿易逆差?
特朗普執政以來,反復強調中美之間貿易逆差。就在上周四,特朗普接受記者采訪時再次強調每年在同中國的貿易中 " 喪失瞭數十億美元 "。據美國統計局數據,2016 年美國對中國的商品貿易逆差為 3470 億美元 ( 約合 2.36 萬億元人民幣 ) ,占其整體逆差的 47%。如此大的貿易逆差在特朗普看來顯然難以忍受,這與其在競選時就提出的貿易保護綱領背道而馳。而再聯系特朗普上任之後所實行的種種貿易保護政策,此次對中國的貿易調查更像是借知識產權保護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以重振美國經濟。
3. 可能對中國國際貿易沖擊不大
美國佈魯金斯學會研究員哈斯和杜大偉的報告指出,中國對美出口僅占中國 GDP 的不到 5%,雖然美國市場對中國出口商而言仍然很重要,但伴隨著中國經濟增長模式從出口和投資轉向更加依賴服務和消費,美國市場對中國經濟增長的相對重要性將繼續縮小。因此即便美國貿易制裁措施實施,對中國造成的沖擊也不會太大。
貿易調查根據的 "301 條款 " 究竟是什麼?
不論從歷史還是 "301 條款 " 的具體規定來看,它都更像是一款美國為自己和競爭對手量身定做的貿易 " 法外神器 "。最早的 301 條款版本來自於《1974 年貿易改革法》的第 301 節,其核心內容即為當美國認定自己的貿易權利遭到外國 " 侵犯 " 時,美國可以立即采取行動消除這些 " 侵犯 "。而 "301 條款 " 的第二個版本 " 特別 301 條款 " 則主要針對知識產權保護進行瞭規定,並賦予美國貿易代表絕對權力,當其認定某國的的貿易做法對美國知識產權不利,此時美國有權單方面采取貿易制裁措施,如征收高額關稅和限制進口等。第三個版本即 " 超級 301 條款 ",將貿易報復權由總統轉移到貿易代表辦公室,使貿易的談判者和貿易的執法者合二為一,賦予貿易代表辦公室更多的談判籌碼以減少政府對貿易代表辦公室采取報復措施的幹擾。
總之,在 "301 條款 " 規定下,總統或貿易代表都有 " 自由裁量權 "。美國在啟動 301 條款時,不需要任何證據和第三方,隻要是美國 " 確信 "、" 認定 "、" 確定 " 瞭的,就可以發起 " 貿易制裁 "。
此前,美國運用 "301 條款 " 在上世紀 60 年代打擊瞭崛起中的歐共體,鞏固瞭其經濟霸主的地位。還在上世紀 70 及 90 年代兩次利用 "301 條款 " 擊垮日本,導致日本經濟的 " 滯脹 ",在 90 年代初還引起瞭日本國內地產和股市的泡沫化。
自 20 世紀 90 年代中期世貿組織成立以來,這一規定在美國已被漸漸棄用,不過美國也從未放棄 "301 條款 " 調查的單邊報復作用。2010 年,中國也曾遭到過美國單邊發起的普通 "301 條款 " 調查,但最終中美談判達成一致,美方未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