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工程機械對違規項目進行拆除。駱雲飛 攝
中新社北京 1 月 17 日電 ( 記者 阮煜琳 ) 中國國傢海洋局副局長林山青 17 日在北京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截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第一批 6 省區的國傢海洋督察意見已經全部反饋完畢,立案處罰 262 件,罰款 12.47 億元 ( 人民幣,下同 ) ,約談問責 132 人。
2017 年,國傢海洋局經國務院批準授權,組建國傢海洋督察組,分兩批對沿海 11 個省 ( 區、市 ) 開展瞭圍填海專項督察,同步對河北、福建和廣東 3 省開展瞭例行督察。
國傢海洋局組成 6 個國傢海洋督察組,對遼寧、河北、江蘇、福建、廣西、海南開展瞭第一批圍填海專項督察。林山青說,督察組進駐期間,共與 53 名省級領導,771 名有關人員進行瞭個別談話,共受理來電來信舉報 1196 件。對 6 省區沿海 35 個地市開展下沉督察,運用飛機、無人機、船舶、衛星遙感等手段,對 756 個項目開展瞭外業核查。截至目前,6 省區政府已辦結來電來信舉報 1083 件,責令整改 842 件,立案處罰 262 件,罰款 12.47 億元,拘留 1 人,約談 110 人,問責 22 人。
據介紹,結合第一批督察情況來看,6 省區共性的、突出的問題主要包括:一是節約集約利用海域資源的要求貫徹不夠徹底;二是違法審批,監管失位;三是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不力,陸源入海污染源底數不清,督察組排查出的各類陸源入海污染源,與沿海各省報送入海排污口數量差距巨大。
林山青表示,2017 年完成瞭沿海 11 個省區市圍填海專項督察全覆蓋。截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第一批 6 省區的督察意見已經全部反饋完畢。海洋督察對 6 省區的工作進入整改追責階段。督察組明確要求,對督察發現的問題,6 省區要切實整改,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啟動問責機制,公開處理,嚴肅問責。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