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拾到手機起貪心 轉走支付寶賬戶 2000 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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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他人手機,不但沒及時聯系歸還,還因一時貪念動起瞭歪腦筋,將他人手機上支付寶賬戶中的錢財轉賬到自己控制的兩個賬戶中。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貪心終究將付出更大的代價,經開區法院最終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褚某罰金兩千元。

據經開區法院法官俞澤迪介紹,2015 年 1 月,被告人褚某在蕪湖市某公司附近路上撿到姚某遺失的手機一部。後於 2015 年 1 月 25 日凌晨,褚某使用該手機成功登錄姚某的支付寶賬戶,並操作該賬戶向其先前在網上購買的幾個支付寶賬戶進行轉賬操作,其中有兩次轉賬操作成功,總計轉款 2000 元。

姚某遺失手機後,發現其支付寶綁定的銀行卡有現金轉出,遂報警並打電話給支付寶客服要求凍結賬戶。轉款幾天後,褚某想從自己控制的兩個賬戶中將錢取出時,卻發現這兩個賬戶已被凍結無法取款。案發後,褚某賠償瞭失主姚某 2000 元現金和 1000 元手機賠償款。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褚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標準,其行為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從輕處罰。最終判處其罰金兩千元。

法官建議,隨著網上購物的盛行,現在利用手機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終端付款越來越簡便快捷,而每個人的支付寶、微信賬戶都關聯著自己的銀行賬戶。一旦出現手機丟失,就可能會被不法分子利用,將手機支付軟件裡的資金轉走。因此,大傢在享受手機支付提供的快捷便利的同時,一定要增強支付軟件的防盜意識,保障資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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