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失蹤 3 年,父親卻謊稱失蹤瞭一天,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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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警方近日發現一起兒童失蹤警情,事件的真相令人無語 ……

9 月底,廣州增城區公安分局民警在入戶走訪過程中,發現寧西社區外來務工人員李先生夫婦的兒子失蹤,但李先生夫婦卻沒有報案。

孩子失蹤 3 年

糊塗父母竟羞於報警

據李先生反映,其兒子小天(化名)11 歲,患有自閉癥,平時不會與其他人溝通,之前曾發生過兩次類似走失事件,均被公安機關找回。就在民警走訪前一天也就是 9 月 27 日上午 8 時許,小天再次離傢出走,一直未歸。

警方一邊將情況向全區通報,發出尋人協查,一邊緊急調看附近的監控錄像和走訪附近的居民。當民警要求李先生提供其兒子的私人物品和近照時,李先生卻搪塞已經將兒子所有的私人物品都扔瞭,也沒有拍過近照。這一明顯不符合常理的借口,引起瞭民警的註意。

隨後幾天,民警查遍瞭 9 月 27 日一整天的錄像,也沒有找到類似外貌特征的男孩。另外,民警在走訪時,瞭解到並沒有人見過有疑似小天的男孩近期在附近活動。根據種種情況,民警分析,這當中一定有重大隱情。

為此,民警多次通知李先生到派出所,希望挖出背後的隱情。

10 月 2 日一大早,李先生終於來到派出所,一見到民警,就連忙感謝民警連日來的辛勤工作,同時面帶愧色地表示:自己很對不起民警,確實隱瞞瞭實情,兒子確實走失瞭,但是走失的日期不是在 9 月 27 日,而是在 3 年前的 2014 年 10 月 15 日!

李先生稱,因為兒子失蹤時間長達 3 年,而自己當年沒有及時報案,認為找回可能渺茫,為引起走訪民警重視,於是假報失蹤時間。為此,民警當場批評瞭李先生,並通知其妻子前來核實情況。

通過 DNA 比對

孩子終於找回

在提取李先生夫婦的 DNA 樣本後,警方立即送檢並入庫比對。10 月 24 日,好消息傳來——廣州市公安局打拐辦通知:李先生夫婦的 DNA 比中瞭廣州市救助管理站一名兒童,失蹤 3 年的小天找到瞭。

10 月 31 日上午,在民警的陪同下,李先生與 3 年前失蹤的兒子小天當場認親。這對失散 3 年的父子緊緊相擁 ……

當下不少影視劇及小說中,均有失蹤人口 24 小時才可報案的認定。而廣州警方特別提示,兒童失蹤要立即報案,完全不需要等 24 小時!

(編輯 范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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