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的哥喝一宿接個電話撞 3 車 被拘役 6 個月並處罰金 3 萬元
哈爾濱南崗區人民法院集中宣判四起危險駕駛案
喝瞭一宿的哥酒駕連撞仨車
被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 30000 元
生活報訊 ( 記者欒德謙文 / 攝 ) 25 日上午,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集中宣判四起危險駕駛犯罪案件,韓某某、路某某等四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 20000 元至 30000 元不等的罰金。生活報記者現場旁聽瞭四起案件的公開審理過程。
危險駕駛的韓某某審理現場
喝完酒心存僥幸開車回傢被抓
2017 年 11 月 4 日 21 時許,被告人徐某某酒後駕駛黑 A8589H 五菱小型客車行駛至哈雙路時,被執勤交警攔截檢查。經鑒定,徐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 316.62mg/ 100ml,公訴機關指控其犯危險駕駛罪罪名成立,應予懲處。庭上,南崗檢察院公訴人詢問其喝瞭多少酒,徐某某自稱喝瞭 4 兩白酒、一瓶啤酒,喝完酒心存僥幸開車回傢,結果被抓。
南崗區法院當庭判決,依法對其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 25000 元,徐某某表示不上訴。
的哥喝一宿接個電話撞瞭仨車
2017 年 10 月 30 日 6 時許,被告人韓某某酒後駕駛黑 A53388 號營運出租車行駛至科大小區附近時,與一輛哈飛小型客車追尾,導致哈飛車又將停在路邊的兩輛車撞損,韓某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經鑒定,韓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 193.16mg/16mg。庭上,韓某某自稱曾是吉華出租車公司的的哥,因為朋友來看他,喝瞭白酒和啤酒。南崗區法院依法對其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 30000 元。
當庭宣判後,生活報記者向韓某某瞭解到,他從前一天晚上一直喝到第二天凌晨 5 點多後,開車回的傢,就在要到傢門口時,接瞭一個電話,結果連撞瞭三車。" 喝完酒反應慢,別有僥幸心理。" 韓某某說,事發後他的駕照被吊銷瞭,他把車賣瞭,拘役後要從事其他行業瞭。
另外兩起案例
司機均被上限處罰
記者瞭解到,另外兩起案例,南崗法院也都作出瞭上限處罰:
2017 年 11 月 14 日 20 時許,路某某酒後駕駛黑 AB70D7 小型轎車,行駛至宣化高架橋蘆傢街下橋口時,被執勤交警查獲。經鑒定,路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 314.55mg/100ml,被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 30000 元。
2017 年 11 月 12 日 20 時許,張某某酒後駕駛黑 AJ59F7 小型轎車,行使至南崗區三環路時被攔截檢查。經鑒定,張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 218.6mg/ 100ml,被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 20000 元。
相關法規:
根據《刑法》、《刑法修正案九》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1. 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2.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3. 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4. 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