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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11 日凌晨兩點多,貴陽的小陳不慎將一部 iPhone8 遺失在出租車上。他立即撥打瞭自己電話,接電話的是名女士,她稱已經把手機委托給出租車司機,司機表示十分鐘後會給他送來。但過瞭二十分鐘,司機沒出現,小陳再打電話已經關機,於是他報警瞭。警方表示,小陳掉手機是自我遺失,不屬於犯法,沒法立案。由於當時下車比較匆忙,小陳沒有記下出租車的車牌,現在他隻能向那位好心的女士求助。
編輯 黃聰
編審 柴瀟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