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連打孩子頭,店老板把監控發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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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14 日 9 時 36 分,讀者王先生給都市快報發來一段視頻:視頻中的人應該是個保姆,在濱江啟智街附近一傢餃子館打孩子的頭,打得很響 …… 視頻共 1 分 03 秒。

根據監控畫面描摹的現場圖。制圖 連誠

視頻畫面裡的這傢店,有四桌客人共 7 人,其中有個中年女子帶著小孩坐一桌。中年女子紮辮子,上身橙色針織衫,背瞭個佈包。

0:22,畫面中小孩坐在椅子上挪來挪去,中年女子一把拽住孩子的衣服,大聲說道 " 你手不要亂動,容易摔跤!" 說完,女子開始不停地打孩子的頭部。

女子又開始說," 你腳也不老實,手也不老實。" 說完,又連著打瞭兩下孩子頭部,聲音很響。從畫面裡看,小孩被打之後,低著頭,沒再敢動。

這一舉動被坐在收銀臺的一個小夥子看到瞭。

0:37,小夥子走瞭過來。彎腰問女子:" 你是保姆還是奶奶?"

" 啊?" 中年女子愣瞭下。

" 你是奶奶還是保姆?" 小夥子再次問道。

" 哦 ……" 中年女子含糊一句。

" 孩子的頭好打的?" 小夥子說。

" 太皮瞭!" 中年女子低下頭,隨手翻瞭翻包。

" 不是奶奶吧。這孩子的頭好打的?" 小夥子說完,看到中年女子沒再說話,回到瞭收銀臺。與此同時,店裡其他顧客的目光全都註意到瞭這個中年女子身上。

這段視頻是真是假?

記者昨天聯系讀者王先生,他說,這段視頻是別人轉給他的,他覺得視頻裡女子雖然算不上虐待孩子,但是打孩子尤其是公共場合打孩子確實不好,他自己也有孩子,作為父母看到這樣的視頻,心裡不是滋味。

王先生從事視頻監控方面的工作,前幾天上海一傢幼兒園老師打孩子的事讓他很震驚,他就把這段杭州餃子店打孩子的視頻稍微做瞭下清晰處理,發給媒體參考。

" 我沒有把視頻轉發給別人,就是單純地想看看有沒有辦法讓孩子爸媽看到,需要跟保姆溝通下。" 王先生說。

根據這段視頻,我們找到瞭事發的這傢店,視頻裡出面阻止女子打孩子的小夥子就是餃子店的老板。

事發地在濱江啟智街附近一傢餃子館。記者 董呂平 攝

小夥子說,事情發生在前天(13 日)中午,當時這個阿姨來到店裡吃餃子,在等餃子上桌的時候發生的這件事。" 當時我剛好看到瞭阿姨打孩子,很心疼啊,我孩子才 10 個月大,我也是做父母的,不能這樣教育孩子。"

他說,當時阿姨打孩子的聲音有點響,但不是那種狠狠的打,也有嚇唬嚇唬的因素,但這種方式和動作不太應該。" 所以我上前去制止瞭下,也是出於關心。"

剛好店裡裝瞭監控,事後小夥子就把這段監控截取下來發到瞭朋友圈。" 可能這段視頻轉到瞭小區業主群,孩子爸媽也看到瞭,後來還來我們店裡調取瞭原始監控,孩子爸媽說會自己處理這件事。"

小夥子一再強調,自己本意並不是讓大傢來譴責這個阿姨,而隻是單純發個朋友圈,提醒不要打孩子。

公民個人行蹤也是隱私

老板擅自發佈客人視頻,表達正義感同時是否要承擔法律風險?

視頻發到朋友圈之後,很多網友都說小夥子很熱心,有正義感,但也有人質疑,飯店監控發到網上,會不會對別人造成隱私侵權?

北京盈科 ( 杭州 ) 律師事務所律師方超強表示:

公民個人或者公司、商戶在自身住處,經營場合安置監控攝像頭的行為,本質上是加強自身保護和完善管理的行為,該行為本身並不違法。

但如果視頻監控方由於監控設備或監控視頻使用上出瞭問題,例如擅自公開視頻內容、利用監控探頭窺探客戶隱私等,可能會承擔一定的風險。

什麼情況下屬於窺視客戶隱私?

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對於隱私權的保護規定的比較模糊,但從隱私權的法理范疇來看,公民個人的行蹤也是一個重要的隱私信息;公民個人享有自身行蹤不被公開的權利。

雖然飯店並不屬於一個私密的領域,但通過朋友圈公開視頻截圖的方式,讓不特定的大多數人知道被攝入者在特定時刻,特定地點的行為和蹤跡,其行為還是涉嫌將他人隱私信息的擅自公開,有構成隱私侵權的風險。

但是否構成隱私侵權,除瞭有侵犯隱私權的行為之外,還要看是否有侵權結果的發生,以及兩者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是否存在主觀上的過錯等要件。

因此,並非說視頻攝入瞭他人行蹤,在視頻傳播中就一定會構成隱私權侵權。如果行蹤的公開不會對相關人員造成名譽損害或者其他精神上的傷害,就難以認定隱私權侵權。

飯店老板在朋友圈公開保姆打孩子的視頻截圖,個人認為屬於對特定隱私的擅自公開;在對 " 保姆打孩子 " 這一事件的真實內情缺乏瞭解的情況下,擅自轉發和評價也容易導致不特定人對該保姆片面的評價,有可能損害保姆的名譽。

(記者 董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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