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巴士急剎車 女乘客臀部著地骨折索賠 3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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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女士乘坐某機場巴士公司巴士行駛至回龍觀西大街時,巴士突然緊急剎車,造成邢女士摔倒並臀部著地。經診斷,邢女士椎體骨折、椎體硬膜外少量出血等。邢女士遂將某機場巴士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合計 31 萬餘元。11 月 6 日下午,該案在北京市朝陽法院開庭審理。

原告: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邢女士方起訴稱:2016 年 9 月 21 日晚,其在北京首都機場 1 號航站樓購買某機場巴士有限公司出具的車票一張,並按照乘車管理員安排乘坐巴士回城。

巴士行駛至回龍觀西大街時,其身旁乘客準備下車,故其起身讓座。但在邢女士欲坐回座位時,較快行駛中的巴士突然緊急剎車,造成邢女士摔倒並臀部著地。事發後,邢女士傢屬到達現場,經與民航機場巴士公司協商,邢女士自行呼叫 120 前往北醫三院急診科就診。經診斷,邢女士 L1、L4 椎體骨折,L3-L5 椎體硬膜外少量出血,T12-L3 椎間隙前部遊離骨塊等。

原告方認為,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其乘坐民航機場巴士公司車輛,雙方形成公路旅客客運合同,其因車輛急剎車受傷,應由某機場巴士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為此,邢女士將其訴至法院,要求判令某機場巴士公司賠償其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輔助器具費、傷殘賠償金等,合計 312399.76 元。此外,訴訟費用及鑒定費用 3150 元也由其承擔。

庭審現場,邢女士方還稱:邢女士已年過 50 歲,愈合較慢,骨折處依然不能支撐正常的彎腰、扭腰、剪腳趾甲等活動,也不能完全支撐現在從事的辦公室伏案工作,需要經常起身活動並平躺緩解,並且出現瞭腰部右側延伸至右膝關節處不規律的涼、麻現象,因此精神非常沮喪,每次說起就會哭泣。

被告:在合理的范圍內承擔相應費用補償

被告方則請求法院駁回邢女士不合理費用的主張,認為當天公司駕駛員王某駕駛車輛執行首都機場至上地運營任務時,由於前方有情況,采取制動措施,而剎車慣性導致車內乘客邢女士摔倒。此外,原告住院期間所產生護理費 4800 元未見有護理合同及支出的標準,其住院期間夥食補助費 5400 元已超過北京市標準,營養費 5400 元未見有支出詳細情況等等。

被告方表示,對於邢女士在乘坐其公司的車輛造成的傷害代表公司致歉,稱在合理的范圍內會承擔相應費用補償。

據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記者瞭解,邢女士之前就傷殘等級、護理期和營養期申請鑒定,現已鑒定完畢,雙方均已收到報告。在庭審現場,邢女士方要求按照傷殘等級 9 級計算。而被告方則認為事故是 2016 年 9 月發生,應該按照當時的標準執行。

法官問雙方是否同意協商解決,邢女士方認為要按照其訴訟請求,被告方則要求傷殘賠償金按照十級計算。邢女士方表示不同意,堅持要求按照九級傷殘計算。

該案未當庭宣判。

(編輯 劉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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