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遠親不如近鄰,同住一棟樓上,遇到事兒大傢應該互相幫忙。就在前兩天,傢住西安蓮湖區的李女士傢裡突發火災,幸好得到瞭鄰居小夥江某的幫忙,這讓獨自在傢的李女士滿懷感激,可救完火後沒幾分鐘,江某手裡卻拿瞭一把匕首又返回到李女士傢中,這是怎麼回事呢?
9 月 30 號凌晨,租住在西安某城中村的李女士被一陣濃煙嗆醒,這時候她意識到,是傢裡著火瞭,在李女士救火的時候,跟她租住在同一棟樓的小夥子端著滿盆的水也前來跟他一起滅火,在兩人的努力下,火很快就被撲滅瞭,之後江某便離開瞭現場。
在江某離開以後,李女士在打掃著火垃圾的時候,江某又推開門,一把把李女士壓倒在地上,然後掏出刀子給李女士說 " 我隻劫財不劫色 ",讓李女士不要喊。
迫於無奈,李女士向江某的支付寶裡轉瞭 5000 塊錢,江某在離開的時候,還特意給李女士留瞭自己的手機號,聲稱在一個月內他會把錢還給李女士,並讓李女士不要報警。
第二天早上,李女士給江某發短信 " 你把錢還給我,不然我就報警!", 看到這個短信,江某直接打過來電話告訴李女士 " 我現在很害怕,你不要報警!" 於是,李女士就在電話中勸江某自首。到瞭中午 11 點的時候,李女士到公安局報警,發現江某已經自首瞭。
警方調查發現,江某今年 22 歲,陜南人,2011 年來西安打工,案發前,江某失業不久,想著自己還背著幾萬元外債,現在又沒有收入來源,便起瞭搶劫的念頭。
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檢察院 偵查監督科檢察官 蘇興斌表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 263 條規定:含有入戶搶劫情形的處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江某在這個過程中是入戶搶劫 ,這從法律上講是特別嚴重的一種情形。雖然江某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但有入戶情節依然可能會被處 10 年以上刑罰。"
(來源:陜西新聞 實習編輯: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