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茅臺酒全變啤酒 竟是物流公司動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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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運 10 箱價值不菲的茅臺酒,沒承想經過物流運送後,這 10 箱茅臺竟然成瞭 10 箱啤酒,這不是 " 魔術大變身 ",而是貪心作祟的人動瞭手腳。記者從蕪湖鳩江區法院獲悉,嫌疑人竟是物流公司老板。

前不久,王某某從深圳托運 10 箱共計 120 瓶茅臺酒至蕪湖市,當蕪湖某物流公司將這 10 箱茅臺酒送到收貨人手中,10 箱茅臺酒變成瞭 10 箱啤酒。面對讓人哭笑不得的貨物 " 大變身 ",收貨人立即報警,公安機關經過偵查最終將犯罪嫌疑人鎖定為該物流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

原來,當時 10 箱茅臺酒到達蕪湖市某物流公司配載部,因收貨人電話不通,該物流公司工作人員便將 10 箱茅臺酒放置在倉庫。當天夜裡,該物流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趁無人之機,將 10 箱茅臺酒外包裝木框架打開,將酒搬至自己房間內,後在長江市場園購買 10 箱某品牌啤酒放置於木框內。後李某某將茅臺酒以 550 元 / 瓶的價格賣給煙酒回收人員。

經鑒定,10 箱茅臺酒價值 132000 元。在本案審理中,李某某親屬代為賠償瞭王某某經濟損失 132000 元。

鳩江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作為某物流公司法人代表,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占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綜合其具有坦白、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等情節,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宣告緩刑三年。同時,禁止被告人李某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物流及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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