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見女網友後竟以裸照敲詐對方 獲刑 2 年 2 個月

11-07

肥東男子蔡某某以裸照相威脅,逼迫女網友辦理信用卡供他使用。當蔡某某再次要求對方拿出 5 萬元時,女網友報警。記者昨日從肥東法院瞭解到,蔡某某犯敲詐勒索罪獲刑 2 年 2 個月。

據肥東檢方指控,被告人蔡某某今年 34 歲,與被害人時某通過網絡認識,2016 年 4 月,時某來到肥東與蔡某某見面,並多次發生關系。期間,蔡某某偷拍時某的裸體照片和手機內的通訊錄。

隨後,蔡某某利用裸照和通訊錄相威脅,讓時某辦理信用卡供其使用。蔡某某將時某辦理的 2 萬元額度的信用卡套現後,從中拿走 8000 元供自己花銷。錢款花銷完後,蔡某某再次以裸照要挾,要求時某拿出 5 萬元現金給他使用,否則將裸照發給其傢人。

時某不堪其擾,報警後蔡某某被肥東警方抓獲。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蔡某某刑事責任,在敲詐勒索 5 萬元現金時,系未遂。

經法院查明,被告人蔡某某被抓獲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親屬代他賠償被害人 15000 元,取得瞭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蔡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威脅方法,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案值 5 萬餘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告人在要求時某拿 5 萬元人民幣供其使用時,已著手實行犯罪,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

最終,法院判決蔡某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 , 緩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