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青年報 11 月 16 日消息,11 月 15 日,寧夏銀川市寧東交警大隊的執勤民警在一處路口開展檢查時,對一名未隨車攜帶滅火器的駕駛員開具瞭簡易處罰決定書。此時,駕駛員提出查看交警執勤警車是否有滅火器。經查看,執勤警車寧 A0076 未放置滅火器。此事被人拍成視頻發到網上,引發很多網友關註。
圖片來源:微博 @銀川交警
銀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今天就此發佈瞭 " 知錯能改 " 的通告,通告中稱,事發後,寧東交警大隊對寧 A0076 警車駕駛員進行瞭處罰。在銀川交警發佈的罰單照片中可以看到,罰單上寫有涉事警車的牌照和經馬賽克處理的被處罰人姓名。
圖片來源:微博 @銀川交警
被處罰人因 2017 年 11 月 15 日 11:52 在銀麻線實施未配備有效滅火器具、反光警告標志的違法行為。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決定處以 50 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