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夜損失 3 萬 8!看完你還敢這麼做嗎?

11-15

朋友之間相互借車的事情並不稀奇,畢竟誰傢都有不方便的時候,朋友之間開個口,打個招呼,車也就借出去瞭。

如果你有過這樣的經歷,你得好好看看下面這個新聞瞭

今年 3 月 12 日凌晨 2 點,一輛小轎車與的哥喻某駕駛的出租車,在解放大道古田二路路口相撞,出租車當場被撞得面目全非。而轎車司機棄車逃逸。

由於事發凌晨,沒找到目擊證人,也缺乏其它證據,警方至今沒查出肇事轎車司機是誰。

6 月底,交管部門認定,轎車司機負事故全責。事發後,的哥喻某花 3 萬餘元維修瞭該車。 為挽回損失,的哥喻某及所在的出租車公司,將肇事車輛的車主何某及保險公司一並告上法庭索賠。

車主何某辯稱,事發時他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但該車是否存在轉借行為,他也不知情,因此他也無法確認誰是肇事司機。

礄口區法院審理後認為,逃逸司機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因目前無法確認事故發生時車輛的實際駕駛人,而何某作為車主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發生事故後未能及時協助交管部門查清駕駛人真實身份,故應先行代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一審判決保險公司賠償 2600 餘元,何某賠償出租車公司 3.89 萬元!查明駕駛人身份後可另行追償。

借車的人,如果出瞭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瞭嚴重的人身和財產損失,借車者又沒有能力償付,車主就得承擔連帶責任。

而這樣的事故已經發生多起,值得每一個車主警醒!

案例一

2015 年 2 月,石傢莊欒城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輛寶馬 x6 越野車不知什麼原因,突然高速沖上河堤,飛躍洨河,在空中翻轉 180° 後,車底朝上,車頂向下,直接拍在瞭對岸的河堤上,車體幾乎扁平,車內四人殞命。

而更悲劇的是,駕駛人並非車主,屬借用,原車主已近崩潰。由於肇事者已經死亡,車主不但要自行承擔車輛的損失(基本報廢),還需承擔 4 名乘客的死亡賠償金,借車借出幾百萬的官司。

案例二

2016 年 1 月 23 日,據湖南都市頻道報道,郭某把自己的沃爾沃 S60 借給朋友去化龍池,借車人酒駕+超載+超速 飛下十二米浦沅立交橋 … 四死兩重傷 ICU 搶救 … 駕車人已死。

郭某面臨 700 萬以上的經濟追償 …

還有免費將車借給朋友當婚車,結果出瞭事故,新郎新娘還索求巨額賠償的 ……

如果再有朋友問你借車,你應該這樣回應:

我可以開車送你,我可以給你錢打車,但絕不借車!

再次申明: 車子一律不能外借!特別是喜歡喝酒的朋友!

你把車借給別人,如果發生事故,可能產生的後果有:

1、 車主借車有過失

如果你明知道或沒辦法證明你不知道對方沒駕駛資格,還把車借給無證的人,或者你明知道對方沒有安全駕駛的能力,例如酒後駕駛,吸毒等等,還把車給他開,如果事出大瞭,可能就不是連帶賠償責任那麼簡單瞭。

2、 借車人沒錢賠償

如果車主無過錯、借車人沒有責任,那沒有關系;但如果有責任,特別是車上有人受傷,而借車人沒有錢,那車主就倒黴瞭。

3 、借車人酒後駕駛

如果借車人酒後駕駛,保險公司一分不賠,他賠不起的都要你買單。

4 、借車人又轉借第三人

你借車給人後,他又轉借第三人,出事瞭會怎麼樣?如果第三人和轉借的人都賠不起或不願意賠,索賠失敗的,你還是得負連帶賠償責任。

5 、借車人無證駕駛、逃逸

如果借車人無證駕駛、逃逸等等,保險公司不賠的都要他來賠,賠不起就要你先暫時代他買單。

如果非要借車,將車出借之前,一定要確認兩件事:

一是確認借車人具有駕駛資格

二是確認自傢車的車況沒問題

而且:一定要簽署借車協議!一定要簽署借車協議!一定要簽署借車協議!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