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陷入以暴制暴
不要讓失德者破壞瞭我們的價值觀
" 江歌遇害案 " 重回輿論,並已變成瞭 " 江歌劉鑫案 "。從江歌被害的法律案件,變成瞭與江歌遇害有關聯的劉鑫,應承擔什麼責任的社會道德案件。
事件的來龍去脈,簡而言之,是 2016 年的 11 月 3 日晚上,留日女學生江歌被一個叫陳世峰的人殺害。江歌是為瞭幫閨蜜劉鑫躲避前男友的騷擾而遇害的。但因為沒有監控,沒有人知道那個晚上到底發生瞭什麼。但江歌為解救他人反而遇害是不爭的事實。
之後,被幫助者劉鑫,以及她的父母所做的事,卻讓逝者母親心寒,也刺痛瞭社會的敏感神經。
比如,她在事發後江歌母親發微信詢問時回復:" 對不起,我不知道該怎麼回復你。"
比如,劉鑫母親在電話裡吼:" 你閨女叫人傢殺瞭,你去找殺人犯,別找著俺!是她命短!"
比如,江歌母親在微博上暴露瞭劉鑫一傢的信息,劉鑫發來微信說 :" 再出這種新聞,我就停止協助警察。"
" 是你閨女命短,跟我們有什麼關系?" 這就是劉鑫母女的邏輯。而對幫助者的生命,毫無敬畏,也不感恩。哪怕別人的生命,是因她們而失去的。在她們的價值觀裡,隻有自己的利益和訴求,甚至一再陳述,江歌母親在網絡上曝光劉鑫傢信息後,劉鑫丟瞭工作。
我們該如何區別一起悲劇事件中的道義責任和法律責任?事實上,很多人在法律上是無罪的,但沒有法律責任並不意味著沒有道義責任。我們尊重和理解一位母親的悲痛,譴責造成這一悲劇的殘暴兇手,也該譴責那種知恩不報、倒打一靶的失德作法。但不得不提的是,江歌母親曝光劉鑫一傢住址、工作單位、車牌號等隱私、動用網絡力量 " 逼 " 劉鑫與她見面的做法,在中國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也是有觸犯法律嫌疑的。
細細體會,江歌媽媽一直堅持要與劉鑫見面的原因不言而喻。" 她難道不應該對我說什麼嗎?" 她在視頻中反復強調。她想要的,其實隻有一句話:江歌是為我而死的,我對不起她,也對不起您。
江歌墓碑。圖 / 微博號 @徐靜波微博
在普通人看來,既為閨蜜,又是室友,同時又是案件相關人,這種表達是人之常情,似乎不該有任何猶豫。但為什麼在劉鑫及其一傢裡,卻沒有做到?
隻用 " 人渣 " 或 " 混蛋 " 這種字眼來辱罵是沒有用的。因為如果不放在這個極端的殺人案中來評判,這種行為在日常生活中其實並不罕見。其實,是因為這個社會缺乏一個基本的道德性的社會共識——在接受別人幫助時,應持有怎樣的態度?在別人遇到困難時,又該怎樣面對?在他人的利益與自己的利益相沖突時,應該怎樣選擇?如果維護他人的利益,便需要犧牲自己的利益時,又應是怎樣的決定?
這些都是 " 江歌劉鑫案 " 給我們帶來的終極疑問。也是中國當下社會最稀缺的、最難以達成共識的問題。劉鑫隻是一個人,討伐她一人,也無法使江歌死而復生。但如果在整個討論過程中,每個人都以這樣的問題捫心自問,江歌的死,或者可以走出討伐劉鑫個人的陰霾和輪回,她的生命也才能得到應有的尊重和感激——不是劉鑫個人的感激,而是更廣大范圍的尊重,以及對人性和善良的敬佩。
丹麥發生過一起惡性殺人事件。當地報紙在報道時,用瞭這樣的標題:不要讓他破壞瞭我們的價值觀。之所以寫出這樣標題,是因為 " 共同善 " 是丹麥社會的共識,這也是這個北歐小國作為一個 " 命運共同體 " 的粘合劑。當地報紙希望通過這個標題對整個社會發生警告:不要陷入以暴制暴。同樣,面對 " 江歌劉鑫案 " 時,我們也需要呼籲:不要讓失德者破壞瞭我們的價值觀。
在社會學上," 社會 " 是個臆想的共同體,隻有當全社會都享有共同的價值觀、相似的生活方式,才能結成一個 " 命運共同體 "。每次與道德有關的爭論,事實上都是對這個 " 命運共同體 " 的沖擊。" 社會 " 承受住瞭,就會變得更強大;承受不瞭,就會滑向分崩離析。而這,就是 " 江歌劉鑫案 " 給予我們的啟示。
將 " 江歌遇害案 " 轉變為 " 江歌劉鑫案 " 的視頻出品方,其報道的初衷,也是大體如此。因為,在輿論沸騰後,他們寫瞭這麼一段話:
" 我們的節目應該努力聚焦一場悲劇後次生傷害形成的過程,探究這背後的成因。我們試圖追問,在某個時間點,如果某一方的行為有所改變,雙方的誤會和怨恨是否會有所緩解,甚至從一開始就不會產生?當傷害已經發生時,我們應該選擇什麼樣的態度去面對?人和人之間的道義和體恤,承擔和寬容,界線在哪?這個悲劇,該如何才能打開那個結?
與此同時,我們堅定這樣一個原則:避免節目的播出,給本就有著極大不信任的雙方,制造額外的傷害。"
或許,播出後的結果,離這個美好的願望,距離尚遠。
但還有一些信息,在喧囂中被忽略瞭。江歌遇害後,江歌的媽媽接到中國駐日本大使的來電後,便匆匆地趕往日本。她一個人舉目無親,不通日語,隻能通過微信,請求在日同胞的幫助。在她忐忑不安的走出東京機場時,看到許多人手裡舉著一張紙,寫著 " 接江歌的媽媽 "。她說,看到這個情景後,她哭瞭。
在日本處理江歌後事的過程中,在日的同鄉會、華人微信群,還有許多的華僑華人留學生都趕來照顧幫助她,還為江歌舉行瞭追悼會和遺體告別儀式。這些花費都是由與江歌素不相識、旅日華人承擔的。之後,這些旅日同胞還自發募集瞭捐款,第一次是 3 萬 1800 元 +2 萬 1000 日元,第二次是 58500 元。正是用這筆捐款,窮寒的江歌母親為她修好瞭一座墓。
旅日同胞自發募集捐款。 圖 / 微博號 @徐靜波微博
或許劉鑫的道歉來得太遲,已不值得原諒。但江歌的善良沒有被辜負,沒有被同樣善良的人所辜負。
值班編輯:俞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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