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越整越難看,去討說法發現醫院已成廢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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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不少人都喜歡去整容

但是整容也是有風險的哦 ~

你是不是那個 " 幸運兒 "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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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縣的潘女士

本想做個微整形讓自己的容貌變得更美,

卻不料經歷瞭兩次手術,

花費瞭近萬元手術費後,

效果卻是如此地讓人失望。

如今十分懊悔 ……

一直希望自己面部能更完美的潘女士,

去年在柳州市區一傢民營醫院

進行整形手術。

去年 5 月 22 日她到該院刷卡花費 7000 元,進行瞭第一次自體脂肪填充蘋果肌、淚溝手術,手術時長約 1 小時。

第一次手術後,潘女士覺得臉上並沒有什麼改觀。醫生告知其術後需要一段時間進行恢復,如果 3 個月後仍覺得不滿意,可以再到醫院,第二次手術隻收取 2500 元。於是,同年 10 月 13 日,潘女士再次來到該院,花費 2500 元再次進行自體脂肪填充蘋果肌、淚溝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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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覺整瞭還不如不整,現在我的淚溝那部分很腫,比以前不填充的時候還要難看!說填充瞭蘋果肌,可一點效果都沒有!" 看到自己整形過後的面容,潘女士追悔不已。

她抱著一線希望去找醫院討個說法,但卻在今年 1 月份看到醫院早已不存在,現場隻剩一堆廢墟。無奈之下,潘女士隻能走上維權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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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記者驚訝的是,整個整形過程,潘女士稱並沒有相關書面、錄音資料作為證據,連手術同意書等與做手術相關的書面材料,她也表示從未見過;就連給她做手術的醫生叫什麼名字、是否具備手術資格等,她也稱不清楚,隻知道是一名姓廖的男醫生。" 當時術前隻是給我驗瞭血,沒有做其他更詳細的檢查,也沒有簽什麼同意書,直接刷完卡就上手術臺進行局部麻醉做手術瞭。刷卡銀行會有記錄的,那個能作為證據嗎?"

潘女士一邊回想當時的情況,一邊懊悔,她表示自己的確在做手術這件事上欠缺考慮。" 第二次手術更簡單,連驗血這項檢查都沒有。" 潘女士說,第二次手術完成後,本應在術後一周回醫院拆除腿上的抽脂傷口的線,醫生卻告訴她醫院要放假,讓她自己去其他醫院門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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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 16 日,記者聯系到該醫院負責人吳先生。對方稱醫院目前已經拆除,相關醫護人員也已經遣散,沒辦法再做手術。他表示不瞭解當時手術的具體情況,而潘女士不是醫療美容方面的專業人士,因此不能因其個人不滿意手術效果就判定說手術沒有效果,所以醫院也不可能退還之前的手術費用。有什麼要解決的問題,也隻有等醫院重建後再說。

針對潘女士這種情況,

真的無計可施瞭嗎?

對於廣大愛美人士而言,

要做醫療美容類手術需要註意哪些問題呢?

對此,記者采訪瞭廣西華尚律師事務所黃華律師。黃華律師介紹,《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 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進行登記,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因此,開辦醫院必須取得衛生行政機關頒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隻要該證還有效,就算醫院的營業場所拆除瞭,承擔責任的主體還存在。至於沒有相應的證據進行維權,難度肯定很大,但並非沒有希望。潘女士可到衛生行政機關投訴,並瞭解該醫院的相關信息。獲得該醫院的相關信息後,還可向法院起訴。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

如今有許多愛美人士想做美容整形手術,

卻對醫療美容的相關知識瞭解甚少。

對於有美容整形需求的人群,

建議一定要選擇有相應資質

且正規的醫院或機構進行。

不要盲目輕信廣告,

對廣告應保持理性的判斷。

(編輯 劉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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