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評 | 逼商傢站隊的“二選一”,該歇菜瞭

11-07

現代快報首席評論員 伍裡川

昨天(11 月 6 日),一位電商老板痛斥 " 二選一 ",認為這是無能的表現、下三濫的競爭手法。這話對準的應該是競爭對手。

啥是二選一?難道是對決?像個男人一樣去戰鬥?

錯!在電商領域,隻有一個解釋:電商平臺推出 " 二選一 " 要求,作為商傢合作條件,要求商傢隻能選擇一傢電商平臺作為網絡銷售平臺。說白瞭,哥幾個,你得學會 " 站隊 "。

這都哪跟哪啊?這是讓人做生意,還是讓人看眼色?

當然,這種 " 枕頭風 " 一樣的話語,不可能廣而告之,而是悄悄地做。你要是不 " 二選一 "?嘿嘿,後果很嚴重。比如被強制鎖定後臺、強制商品下架。有時,還玩點手段:打疼你,外表卻看不到傷痕。

這就是所謂的 " 下三濫 " 手法。搞得商傢很難做,有的甚至因此和電商鬧翻。當然,更多的商傢隻能忍氣吞聲。

如今,商傢對電商平臺的依賴性越來越強,可問題是人傢又不願意非你不嫁,渠道多一點不是壞事。而出於利益驅動,平臺更希望看到的是,商傢對自傢平臺具有高度的黏性。這裡面,有重合點,也有分歧點。

二選一的實質是玩壟斷,遏制競爭,在這樣一個扭曲的市場裡,二選一最終是給消費者挖瞭大坑。

有意思的是,該電商平臺也同樣被競爭對手指摘過 " 二選一 "。如果真是這樣,那真是大哥不說二哥瞭。這說明," 二選一 " 已經成為行業裡的潛規則。

正如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所言,一個超級平臺企業如果擁有瞭絕對的市場優勢地位,還要使用 " 二選一 " 的經營策略,直接侵害瞭供應商的公平交易權和契約精神。

" 二選一 " 長期存在,得不到有效遏制,並非偶然。這種行為隱蔽,取證難;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容易被鉆空子;監管還不到位。

叫停這一見不得光的手法,越發迫切。法治時代,容不得 " 店大欺客 ",容不得利益綁架。指望電商猛然醒悟,主動摒棄 " 二選一 " 手法,恐怕不現實。說到底還得靠 " 外力 "。立法者、監管者應當高度關註二選一現象,使出針對性招數。

值得關註的是,據新京報報道,11 月 4 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電子商務法草案時,呂薇、辜勝阻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都關註到電商平臺強制商傢 " 二選一 " 現象,呼籲立法對此作出規范。

這一強勁而明確的信號,令人欣慰。

(編輯 張愛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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