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不滿妻子提出離婚,竟采用極端方式欲置妻子於死地。近日,被告人芮某被玉山縣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2010 年,安徽宣城的被告人芮某通過 QQ 與玉山的被害人陳某相識戀愛,婚後芮某成瞭上門女婿,夫婦倆在玉山一小鎮經營瞭一傢小吃店,由丈夫掌勺,妻子做幫手,店裡的生意還算紅火,小兩口還添瞭個兒子,一傢子可謂其樂融融,可是這一切卻因為一場夫妻爭吵戛然而止。
2017 年 4 月的一天,夫妻倆發生爭吵,芮某責怪陳某不該與陌生人微信聊天,還動手打瞭妻子,陳某一氣之下將芮某掃地出門,還聲稱要與芮某離婚。
芮某無奈先回瞭安徽老傢,後芮某到玉山想看望兒子因被拒絕心生怨恨,便萌發瞭要報復妻子的想法。
2017 年 5 月 2 日,芮某從網上查閱到,在室內釋放煤氣,可以讓人在短時間內窒息身亡,於是芮某於當晚駕車來到玉山,待陳某小店打烊熄燈後,便潛入店內,發現妻子陳某已入睡,邊上還睡著小姨子,但未見兒子。
於是芮某先將連接煤氣灶一端的軟管拆下通過窗戶伸入室內,後打開煤氣罐閥門,一、二分鐘後,陳某被刺鼻的煤氣熏醒,發現瞭芮某,大喊 " 幹什麼 ?" 芮某見事跡敗露急忙逃跑。
陳某當即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報警,當晚芮某被捉拿歸案。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芮某因與妻子陳某感情不和,在陳某提出離婚的情況下用煤氣欲使陳某中毒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屬犯罪未遂。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鑒於被告人芮某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且系犯罪未遂,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上饒日報
編輯:吳劍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