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賣瞭 6 隻自養的鸚鵡獲刑 5 年,網友吵翻瞭

11-08

鸚鵡因其可以惟妙惟肖地模仿人類說話,而被很多人作為寵物飼養,然而,九江一名男子卻因為賣瞭自己養的鸚鵡被判刑 5 年,引發廣泛關註。

據瞭解," 鸚鵡案 " 二審於 11 月 6 日開庭。江南君帶來此案最新進展。據悉,徐昕律師免費代理此案,而且二審做無罪辯護。

丈夫被警方帶走時

妻子以為傢養的鸚鵡 " 有禽流感 "

1985 年出生於九江的王鵬,在 2007 年前往深圳打工,在深圳一傢數控設備廠當工人,做數控機床設備的維修調試工作。

王鵬的妻子任盼盼介紹說,早些年王鵬非常忙,但隨著深圳東莞的加工制造企業大批關停,丈夫的數控機床調試工作也少瞭很多,空閑時間多起來。

2014 年 4 月,王鵬一名曹姓同事在廠區內撿到一隻落單的鸚鵡,並將之帶回宿舍。由於王鵬對鸚鵡很感興趣,曹姓同事便將之轉送,此時,王鵬還是單身。

(資料圖 / 圖文無關)

很快,王鵬瞭解到,那隻鸚鵡俗稱 " 小太陽 ",是一種變種鸚鵡。為瞭讓鸚鵡不寂寞,2014 年 5 月,王鵬花 280 元買瞭一隻雌性鸚鵡和撿到的這隻鸚鵡做伴。同年 10 月,王鵬和任盼盼結婚。

任盼盼告訴記者,誰都沒想到,這兩隻鸚鵡繁殖速度驚人,一年多就繁殖出 40 多隻。

" 那天警方來到我出租的屋內,把丈夫王鵬帶走。" 任盼盼說,這一天發生在 2016 年 5 月 17 日,深圳警方來到王鵬位於寶安區的出租屋內,對其實施逮捕,並當場查獲瞭 45 隻鸚鵡時。" 我還以為丈夫出事的原因,是傢養的鸚鵡‘有禽流感’。"

丈夫再也沒能回來

才知道養鸚鵡惹事瞭

2016 年 5 月 18 日 14 時,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出具瞭一份拘留通知書給傢屬,內容顯示,警方以涉嫌 " 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罪 ",將王鵬刑事拘留。

這個時候作為妻子的任盼盼才知道,丈夫養鸚鵡惹上 " 大事 " 瞭。

(資料圖)

原來,2016 年 4 月初,丈夫王鵬將其中 6 隻鸚鵡,以約 3000 元的價格出售與朋友謝田福,之後,謝田福被公安機關查獲,供出瞭王鵬。

警方的依據是,6 隻鸚鵡中,除 4 隻為玄鳳鸚鵡外,有 2 隻為小太陽鸚鵡,學名綠頰錐尾鸚鵡,被列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中,屬於受保護物種。

2017 年 3 月 30 日,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一審以犯 " 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判處王鵬有期徒刑 5 年,並處罰金 3000 元。

任盼盼說,當時之所以賣鸚鵡,是因為孩子當時被查出先天性巨結腸癥,需要跑醫院治療,沒有精力照料鸚鵡,故而出手轉讓給有養殖經驗的朋友。

迷戀養鸚鵡

妻子喂孩子奶他卻喂鳥

任盼盼現在依舊稱,丈夫和鸚鵡有孽緣,愛鸚鵡勝過一切的丈夫,不會想到因為鸚鵡惹上牢獄之災。

" 以前還是男女朋友,他養鳥我管得少。" 任盼盼回憶說,兩人結婚後,夫妻二人經常因為鸚鵡的事情吵架。

" 那時候,我半夜起來喂兒子,他半夜起來喂鸚鵡。" 任盼盼說,2015 年 11 月,兒子寶兒出生,但此時的王鵬養鸚鵡入迷瞭。" 鸚鵡孵出瞭幼鳥,晚上時間必須用特制的針管進行奶粉喂養,他每天一折騰就是一兩個小時。"

任盼盼說,丈夫是真心愛鸚鵡的人,有些時候她深深被感動。" 記得有一次夜裡兩點,有隻鸚鵡難產,他就自己打瞭車趕到東莞,找到當地的獸醫,讓幫忙接生。再趕回深圳,已經是上午時間。"

而在這期間,王鵬不但自己上網查養殖知識,加入養鸚鵡的網絡群組,跟鳥友交流經驗,硬生生地從一個門外漢,成瞭半個鸚鵡飼養專傢。

讓妻子不要請律師瞭

知名律師免費代理看到希望

根據公開的案情顯示,深圳警方在王鵬房屋查獲 45 隻鸚鵡,其中綠頰錐尾鸚鵡(人工變異種)35 隻,和尚鸚鵡 9 隻,非洲灰鸚鵡 1 隻。

一審判決

一審法院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 " 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包括列入國傢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傢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以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

雖然王鵬稱 45 隻鸚鵡是自己飼養的,屬於 " 人工馴養 " 動物,但法院仍將該案鸚鵡認定為 " 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最終量刑 5 年。

一審判決宣判後,王鵬給妻子寫瞭一封信。信中,他要妻子不要再給他花錢請律師瞭," 因為傢裡沒有什麼錢瞭 "。

▲王鵬寫給妻子的信

實際上,王鵬被抓、獲刑後,任盼盼一傢陷入經濟困境,她從親戚朋友那裡借瞭一些錢,她忙著上班和照顧孩子、老人,心力交瘁。

" 當王鵬知道自己的母親和兒子等在看守所外面後,心情特別的低落,他希望自己能早點獲得自由。"11 月 1 日代理律師斯偉江前往看守所會見瞭王鵬,王鵬知道徐昕律師和斯偉江律師免費代理自己的案件後,開始有瞭新的希望。

公開資料顯示,王鵬案件的二審辯護律師徐昕,北京理工大學法學教授,江西豐城人,曾代理天津擺氣球射擊攤大媽趙春華等國內影響較大的案件。

二審未當庭宣判

無罪辯護詞公開

" 鸚鵡案在某種程度上也類似趙春華涉槍案,王鵬主觀上沒有以此牟利的犯罪故意,客觀上沒有造成社會危害,一審判決違反常識,二審中將為王鵬作無罪辯護。" 徐昕認為,絕大多數人無法辨識所養的鸚鵡是否屬於國傢保護珍稀動物,絕大多數人也不可能去農業部官網查詢,所養是否系珍稀動物,即使去查官網,也無法認定自己所養的是哪一種具體類別。法院認定王鵬販賣的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那麼王鵬繁殖瞭 40 多隻,就是增加瞭這一物種的數量,保護瞭這一物種,維護瞭這一野生動物資源。

不過,在 6 日開庭現場,公訴方表示,王鵬對法律不瞭解,不應成為輕判理由。其中一項證據為,在國傢林業局發佈的《54 種可商業性經營利用馴養繁殖技術成熟的野生動物名單》中,鸚形目中隻有 5 個品種,且僅供觀賞,不可買賣,小金太陽鸚鵡不在其列。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已經明確將 " 馴養繁殖的物種 " 列入刑法保護范圍。

"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本案一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認定事實錯誤,無罪辯護的理由充分。以刑法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確有必要,但關鍵在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如何認定。人工馴養繁殖的鸚鵡是《刑法》第 341 條所指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嗎?王鵬涉嫌出售的品種,即人工馴養的綠頰錐尾鸚鵡人工變異種,民間大量飼養和買賣,繁殖力極強,能認定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嗎?……"6 日,二審未當庭宣判,二審的律師辯護詞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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