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回應“法官醉酒開庭”:確有此事

11-07

情況通報

湖南省永州市東安縣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11 月 7 日消息,近日,有群眾通過媒體舉報我院蘆洪市法庭法官魏凱揚醉酒開庭導致休庭,我院迅速組織力量,會同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調查。

初步調查,2017 年 8 月 22 日中午,魏凱揚(非黨,現任蘆洪市法庭副庭長)應同學楊某某邀請,陪同從廣州回東安的同學鄧某某、唐某飲酒,導致下午開庭不能正常進行而宣佈休庭後趴在審判席上休息。魏凱揚的行為嚴重違反瞭公職人員工作期間嚴禁飲酒的規定,影響瞭庭審工作,損害瞭法官形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我院決定報請縣人大常委會免去其蘆洪市法庭副庭長職務,對其違紀問題進一步立案審查,後續處理情況將進一步通報。感謝社會各界的關註與監督。

東安市人民法院

2017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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