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嚴君臣 通訊員 金琦)車流如織的高速公路上,兩輛汽車在車流裡高速穿梭,相互別擠,駕駛員還時不時從車窗裡將水杯、水瓶砸向對方,如此驚險的場景讓人感覺似乎應該是某部電影裡的飆車大戲,但事實卻是 G15 沈海高速蘇通大橋段發生的真實一幕。更讓人瞠目結舌的是,飆車的主角分別是一輛載有 27 人的大客車和一輛滿載貨物總重約 47 噸的大貨車。11 月 17 日,這起備受關註的蘇通大橋飆車案在南通市港閘區法院一審宣判。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江蘇省首例因競速行駛而獲刑的案件。
蘇通大橋是沈海高速跨越長江、連接蘇南蘇北的重要通道,大橋全長 8.2 公裡,日均車流量達 8 萬輛。今年 7 月 3 日上午,蘇通大橋由南向北上橋段第三車道和應急車道封閉施工,三車道變為兩車道,橋面顯得有些擁堵。此時,駕駛著大客車的老王與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的老李相繼駛上大橋。大客車荷載 53 人,實載 27 人,正從上海前往連雲港;而大貨車則裝載著 30 餘噸佈匹從廣州前往南通。
來到施工路段,在第三道行駛的王某準備變道至老李所在的第二車道,但此刻因為大貨車正在上橋爬坡階段,且與前車間距較小,老李就未予避讓。這一行為瞬間激怒瞭王某,他隨即駕駛客車從第一車道追上貨車,狠狠別瞭一把後“揚長而去”。
但老李顯然也咽不下“這口氣”,他猛踩油門,在大橋上連續變道,高速行駛約 5 公裡後,老李終於追上瞭大客車。他找準機會,猛地向右別向大客車,客車司機王某明顯嚇瞭一跳,急踩剎車,車內昏昏欲睡的乘客一下子被驚醒。而坐在貨車副駕上的陳某還不解氣,抄起手邊的礦泉水瓶重重地砸向客車。王某也不甘示弱,拿起身邊的玻璃杯砸向貨車,陳某繼續還擊,扔出水杯 …… 此時,乘客的驚慌與指責並沒有讓王某冷靜下來,他再次駕車超越第一車道的貨車,向左猛打方向,客車左後部與貨車的右前部發生碰撞,將貨車逼停,隨後駕駛客車消失在車流中。
隨後,王某逃之夭夭,被撞壞車輛的老李則就近駛離高速,以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身份報警求助。經公安機關調查,這起貌似普通的交通事故,雙方駕駛員已經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
庭審中,公訴機關播放的監控視頻顯示,大貨車上除瞭老李和陳某,還有兩名隻有十歲左右的小孩,事發時兩個孩子嚇得驚慌失措、縮成一團;客車上的乘客也都被嚇得不輕。兩輛大車在蘇通大橋橋面上競速行駛瞭 5 公裡多,時速一度逼近 100 公裡(蘇通大橋當天限速為 80 公裡),多次險些和其他車輛相撞。
這場鬥氣之爭將致命的危險拋給瞭乘客和路上其他車輛,王某與老李對自己的犯罪事實均供認不諱,並表示瞭懺悔。兩人都表示,作為已有十多年駕齡的老司機,平常一直註重遵紀守法、安全駕駛,當天僅僅因為鬥氣就實施瞭一系列的危險行為,造成瞭惡劣的社會影響,如今身陷囹圄,後悔莫及。
港閘法院審理認為,王某、老李二人因鬥氣心理,在蘇通大橋路段相互追逐、別車,並伴有實線變道、占用第一車道行駛、超速等違法行為,極易引發群體性死傷的惡性交通事故,且最終造成碰擦事故,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王某、老李二人的追逐競駛情節惡劣,其行為均構成危險駕駛罪。兩人在接到公安機關通知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並如實交代案件基本事實,屬於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結合二人的犯罪情節,港閘法院判處王某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 5000 元;判處老李拘役四個月,並處罰人民幣罰金 4000 元。而與王某互相投擲水瓶、水杯的陳某也因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給予行政拘留 12 日的處罰。
(編輯 張愛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