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施女士在央視《律師來瞭》節目中痛訴丈夫婚內出軌,與她人結婚生子。
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記者 張恩傑 )11 月 5 日晚,央視社會與法頻道播出《律師來瞭》節目,一名女子因丈夫出軌並與人結婚生子求助律師。
來自上海崇明縣農村的施女士患宮頸癌,手術化療後不到一年,其丈夫外出打工,很快有瞭外遇,背著其與一名貴州女子結婚。直到有一天,施女士接到這名女子的電話,稱其丈夫與她生的孩子都已經 3 歲瞭。對此,施女士向丈夫核實,他卻始終不肯承認自己感情出軌,隻是多次提出與施女士離婚。
施女士通過《律師來瞭》節目最終選定瞭上海理研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常棟為其代理此案。
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記者從王常棟律師處瞭解到,他以施女士丈夫俞某涉嫌重婚罪為突破口,最終在節目播出後第三天促成兩人協議離婚。按協定,俞某補償施女士 35 萬元,用五年時間分期付清,且俞某承擔他與施女士所生的女兒大學學費和生活費。另外俞某還承諾對於崇明縣戶口所在地宅基地的屋子不再享受任何處分權利,適時遷出戶口。
當事人施女士在央視《律師來瞭》節目中痛訴丈夫婚內出軌,與她人結婚生子。
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記者 張恩傑 )11 月 5 日晚,央視社會與法頻道播出《律師來瞭》節目,一名女子因丈夫出軌並與人結婚生子求助律師。
來自上海崇明縣農村的施女士患宮頸癌,手術化療後不到一年,其丈夫外出打工,很快有瞭外遇,背著其與一名貴州女子結婚。直到有一天,施女士接到這名女子的電話,稱其丈夫與她生的孩子都已經 3 歲瞭。對此,施女士向丈夫核實,他卻始終不肯承認自己感情出軌,隻是多次提出與施女士離婚。
施女士通過《律師來瞭》節目最終選定瞭上海理研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常棟為其代理此案。
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記者從王常棟律師處瞭解到,他以施女士丈夫俞某涉嫌重婚罪為突破口,最終在節目播出後第三天促成兩人協議離婚。按協定,俞某補償施女士 35 萬元,用五年時間分期付清,且俞某承擔他與施女士所生的女兒大學學費和生活費。另外俞某還承諾對於崇明縣戶口所在地宅基地的屋子不再享受任何處分權利,適時遷出戶口。
上海理研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常棟被施女士選定為其代理律師。
陌生女子來電與她搶丈夫
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記者註意到,當天的《律師來瞭》節目一開始,屏幕上便出現瞭這樣一張照片:一名中年男子呈半蹲姿勢,扶著一名小女孩。施女士說,照片中的中年男子是她的丈夫俞某,但這小女孩並非她生的孩子。她懷疑是丈夫與其他女人生的孩子。
另外,讓施女士比較確信這層關系的理由是,就在 2016 年 10 月份,其接到一個陌生女子打來的電話,稱其丈夫俞某 2013 年就和她結婚瞭,現在孩子都 3 歲瞭。最近她聯系不上俞某,於是打電話給施女士,讓其轉告俞某再不跟她聯系的話,她要將孩子送到崇明來。
直到此時,施女士才恍然大悟。原來丈夫一直瞞著她在外邊找瞭女人,還生瞭孩子。這也讓她想起 2015 年 4 月份,她在崇明縣的婆傢時聽街坊鄰居講起,有兩名二三十歲的女子,帶著一名 1 歲多的小孩,在村口便利店買瞭 100 多元錢的禮品,來看望她公公婆婆。事後,她向婆婆核實 " 那兩名女子上門來幹什麼?" 婆婆隻是說她兒子那邊的朋友來看看她。對此,施女士又問她丈夫俞某,俞某稱不清楚。
" 我丈夫始終不肯承認自己在外邊有瞭別的女人。但他從 2013 年開始,就給我發短信,提出離婚,我非常驚訝。我追問他為啥要離婚,他說我們傢太窮瞭,他在外面打工太累瞭,還是離瞭吧!就這樣,一直到現在,他向我張口提出離婚多達五六次,但他始終不肯說明原因。" 節目裡,施女士如此陳述說。
施女士的丈夫俞某與另外一名女子所生的孩子。
她曾打掃豬舍過度勞累而流產
回憶起與丈夫的 20 年婚姻生活,施女士潸然淚下。" 我們最痛苦最艱難的時候一起熬過來瞭,為啥到現在日子好過瞭,女兒考上大學瞭,卻不能一起享福呢?"
據其講述,1996 年,她通過媒人介紹,與俞某認識。當年底,兩人在登記結婚。" 剛結婚那時,也是我人生最苦的時候。傢裡養瞭三圈豬,我要起早貪黑,每天定時打掃豬舍兩遍。還要給豬攪拌飼料,如米糠、麥子等。就這樣過度勞累,我在腹中的第一胎不幸流產。丈夫給我做蛋花湯,為我補身體。" 鏡頭中,施女士如是說。
施女士的丈夫背著她,與別人結婚。
再到後來,施女士與丈夫終於生下瞭一個女兒。一傢三口其樂融融地生活著。施女士平時愛看書,也喜歡唱歌,日子過得倒也很滋潤。直到 2012 年,她被查出患有宮頸癌,這種局面被打破。她手術化療花光瞭傢裡的存款,還欠瞭親戚 1 萬元錢。於是術後在傢休養半年,她就拖著虛弱的身子到飯店打工,丈夫則去瞭紹興當小包工頭。
" 自此我們分居兩地,我發現我們的關系越來越疏遠。他隻在 2013 年底,給傢裡寄瞭 5000 元錢。以後再也沒有管過我和女兒。為此,我一直默默忍受著,我想為瞭孩子,我盡我的所能,供她學習生活,所以我咬緊牙關,挺瞭過來,不能將自己軟弱的一面留給孩子!" 施女士邊說,邊擦去臉上的淚水。
對於母親的這份隱忍堅守,女兒也看在心裡。在接受《律師來瞭》節目組電話采訪時,她說道," 我和我爸之間不大說話。我之前不清楚他在外面的那些事情。後來我媽跟我講瞭之後,我才覺得他不負責任。我媽太辛苦,她很擔心我,怕告訴我後,影響我學習。所以一直瞞著我,直到我考上瞭大學後才告訴我。"
圖為第三者身穿婚紗。
節目播出後三天 事情得到解決
施女士另在節目中透露,2015 年 4 月份,遠在紹興的丈夫稱其承攬的工程需要資金周轉,但他手裡沒錢。於是開口向她娘傢妹妹借錢。" 當年 5 月份,我妹妹給他銀行賬戶上打瞭 5 萬元錢。借條落款寫成瞭我的名字。過瞭一個月,他還需要錢,我妹妹又給他打瞭兩萬元。一直到現在,他欠我妹妹的這 7 萬元錢都還沒有還上。"
對此,現場有律師稱,這是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是真實存在的債權關系。且此款項用於其丈夫的工程資金周轉,所以此款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追討回來。
最終,施女士選定瞭上海理研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常棟為其代理此案。王常棟律師介入後,通過調查取證,發現瞭俞某在 2013 年與這名貴州女子在她老傢辦酒席的婚慶照片。另有兩人在紹興共同租住一間屋子的暫住證,還有他們與孩子的合影照片等資料。
兩人經王常棟律師調解後,達成的離婚協議。
王常棟指出,俞某違反瞭《婚姻法》所規定的夫妻之間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原則,他婚內感情出軌,與他人同居結婚生子,涉嫌重婚罪。由此,王常棟以重婚罪為突破口,最終在 11 月 8 日促成兩人協議離婚。按協定,俞某自願補償施女士 35 萬元,分五年付清。每年年底之前支付 7 萬元,有一期不付的,女方可以全額主張。
" 另外協議還約定,前夫俞某承擔我女兒的大學學費和生活費。而我在婆傢的婚房有永久居住權。我倆都放棄房屋產權,交由女兒。俞某戶口雖然還在我娘傢,但他對該房屋宅基地無任何處分權利,適時需遷出戶口。" 施女士電話接受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記者采訪時如此補充道。
對於前夫俞某欠她娘傢妹妹的 7 萬元錢,施女士稱俞某承諾由他一人來還款。" 這借款雖然是以我名義借的,但沒有用到我們傢庭裡,而是均用到瞭他的工程資金周轉上。所以由他來償還。" 施女士如此解釋說。
當事人施女士在央視《律師來瞭》節目中痛訴丈夫婚內出軌,與她人結婚生子。
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記者 張恩傑 )11 月 5 日晚,央視社會與法頻道播出《律師來瞭》節目,一名女子因丈夫出軌並與人結婚生子求助律師。
來自上海崇明縣農村的施女士患宮頸癌,手術化療後不到一年,其丈夫外出打工,很快有瞭外遇,背著其與一名貴州女子結婚。直到有一天,施女士接到這名女子的電話,稱其丈夫與她生的孩子都已經 3 歲瞭。對此,施女士向丈夫核實,他卻始終不肯承認自己感情出軌,隻是多次提出與施女士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