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 1 天被遺棄女嬰爸爸:傢裡人非要我們生兒子

11-19

據都市快報 18 日報道,11 月 11 日中午 12 點 38 分,有市民發現,杭州環城東路 24 號老浙大橫路路口附近有一名棄嬰。這是一名剛出生的女嬰,襁褓裡沒有任何孩子的身份信息。

上城警方從監控中看到,一個穿紅棕色上衣的男人抱著女嬰,一路從城站沿著貼沙河朝北走,來到一個人流量較大的路口,把孩子放在地下,點瞭根煙,仰頭看天,走到斜對面,在離女嬰約 40 米的臺階上坐下,隔著馬路遠遠看著。

不到兩分鐘,有人發現瞭女嬰,男人此時從臺階上起身,在金衙莊公交站打車走瞭。

警方瞭解到,男人姓楊,34 歲,貴州人。2013 年到寧波,夫妻倆收入不高但已有三個女兒,而這個剛出生的女嬰患有先天疾病。

11 月 14 日下午 3 點,警方趕到寧波市鄞州區,在楊的暫住地把他帶走。楊某因涉嫌遺棄罪,被上城警方刑事拘留。

11 月 16 日,上城警方考慮到楊某的老婆孩子剛生好沒人照料,小孩子在醫院也需要人照顧,決定對楊某取保候審。

昨天下午 1 點,我在濱江兒保見到楊某。楊還穿著那件那條紅棕色上衣,穿瞭拖鞋,看上去很本分。個子一米六五,比較瘦,也憔悴。

他跟我握手後,簡單說瞭句," 女兒昨晚連夜動的手術,醫生還不讓探視 ……"

一天下來,楊沒離開過醫院。他沒吃飯,我要請他吃飯,他都婉拒,苦笑說," 自從我把女兒遺棄之後,沒睡過好覺,沒吃過飽飯,現在更吃不下。"

對這個小學三年級文化的男人來說,一邊是新生的女兒,一邊是在寧波剛生產的老婆,千頭萬緒。

他告訴我,自己和老婆是貴州老鄉,自由戀愛,老婆小他 4 歲,他 25 歲時,兩人領瞭證。

之前,他在福建打工,2013 年投奔小舅子來到寧波,在一傢工廠搞消防器材安裝,一天 150 元,月薪三四千。他老婆自結婚後基本處在懷孕、生孩子、坐月子的循環中,沒怎麼上過班。他們已經有瞭三個女兒。

為什麼還要生?

" 有第三個女兒的時候,我和老婆都說不生瞭,但老人說,必須有個兒子。他們說,生瞭兒子在鄉下說話才硬氣。我說,女兒兒子都一樣的,現在時代不同瞭。" 他嘆氣。

這次老婆懷孕,是第四胎,預產期是 12 月初。產前檢查中,夫妻倆已經知道這個還沒出世的孩子有先天疾病,於是在孩子出生前,他們回瞭趟老傢,把老傢的房子抵押給銀行,貸到 4 萬元。

11 月 9 日,兩人坐火車從老傢回到寧波。火車快到紹興站時,老婆有瞭早產預兆,他們就在紹興下瞭車。

10 日凌晨,老婆在紹興生下一個女孩,孩子果然患有先天疾病,醫生建議盡快把孩子送到杭州的大醫院救治。

10 日下午,他一個人抱著孩子來到杭州,在濱江兒保住瞭一晚,第二天,把女兒放在瞭杭州的馬路邊 ……

我問他,為什麼舍得丟下女兒?為什麼又隔著馬路遲遲不走?

他長嘆瞭一口氣,雙手緊捏著手機蹲下,低頭說——

11 月 10 日下午,我抱著女兒來到濱江兒保,醫生看過,說小孩子血糖低,還不能手術,得繼續留院觀察。我掏出錢包看瞭下,錢不多瞭。

這次回去籌到 4 萬元後,丟瞭一點錢給老人和女兒,帶三萬多元出來,花在紹興的醫院和杭州的醫院後,確實沒多少錢瞭。

我在想,老婆那邊住院的錢還不夠,就給女兒辦瞭出院手續,抱起她,打車到瞭城站。

原先,我準備去城站坐車的,打算把孩子帶到紹興給老婆看一下(再丟),但是這樣的話,她可能更傷心瞭。所以想瞭想,就從城站(沿環城東路)開始走 ……

走瞭差不多兩個小時。

走著走著又坐瞭一會,坐起來想一想又走,想來想去,最後決定丟下她。在一個保安亭,坐瞭幾分鐘,感覺這邊沒什麼人過來,又走,走到那個路口,離派出所沒多遠,放下瞭。

我希望有好心人撿到她。我身上的錢真的不多瞭。我隻是希望有好心人撫養她。在之前,我給她在馬路邊的超市買瞭兩套衣服,夏天一套冬天一套,還有尿片、一瓶純牛奶。

那時,我看到一個大媽騎電瓶車過來,我就把孩子放在一個凳子上。放下之後,我走到馬路對面哭瞭一頓,那時候想,她太小瞭(楊的眼淚掉瞭下來)。

那個大媽騎車經過,車跑到那個地方(過孩子約十米),她停下來,又倒回來,把小孩子抱起,她四處看看沒人,掏起手機。後來人多瞭。

(為什麼選擇丟在杭州?)

那時候我心裡很亂,想著杭州這邊條件富裕,如果帶到其它地方,感覺小孩子活不下來。

看人越來越多,我才走。當時去高鐵站,出租車需要調個頭,於是又繞回來瞭。到那裡我又看,圍觀的人已經有 20 多個瞭。我眼淚在流,司機沒問我在哭什麼,遞給我一支煙 ……

那天,他回到紹興,見到老婆沒敢說實話,隻說孩子還放在醫院保溫箱裡面," 我怕她一定要過去找。"

他想著,到寧波傢裡才說,小孩子被他扔在杭州瞭。

" 我老婆當時就哭瞭,說你把她扔瞭你總要跟我說一聲嘛,‘扔瞭’用我那邊的方言就是扔掉瞭、遺棄的意思。我說那時候怎麼跟你說啊,說瞭你一定難受。她就一直在哭,責備我,我也不知道怎麼安慰她。"

11 月 11 日,楊給老婆辦瞭出院手續,回到寧波出租房。第二天,就得去上班瞭。

11 月 14 日下午,有人打電話,把他從工地叫回傢。" 龔警官(上城公安分局小營派出所)找到我,說‘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知道,跟我回一趟杭州吧’,然後我就來瞭。他沒給我戴手銬、腳銬。"

楊說,龔警官給他錄瞭口供,說,還是把你送看守所吧,過幾天把你擔保出來。

在拘留所,楊和十幾個人關在一起,有些是扒竊,有些是網絡貸款,還有些他不知道,年紀最大的 60 多歲。三天裡,楊不敢說

話,他們叫他做什麼就做什麼。有個 50 多歲的出去瞭,楊就接他的活,拖拖地,擦擦床上。

" 我怕像電視上一樣,進去被打,他們個子比我高比我大,我是最小的一個,人傢又粗又壯,我又矮又瘦,晚上睡覺都不敢睡著 ……"

11 月 16 日,在警方擔保下,楊交瞭保證金出來瞭。警方要求他不能離開浙江省。楊去醫院給女兒的手術簽字。

昨天早上,龔警官給他打電話,讓他去一趟天目山路的福利院。

楊去福利院找到黃主任。他說:" 她才二十來歲,我今天去見她,聽瞭我的情況,她哭瞭,我也哭。哭好以後,她要我必須寫保證書,然後拿身份證復印,辦瞭領回孩子手續。"

忙完孩子的事,他又想起老婆," 本來我想先回寧波一下,我老婆剛生孩子,她哥她嫂在那邊,但他們都在上班。我來杭州的時候,丟瞭一千塊錢給她,怕用完瞭。

" 昨晚我問她怎麼樣,她說‘我這裡都好,你安心在那邊吧,我這邊沒事’,她嘴上這麼說,實際不知道怎麼樣。那天我走的時候,她也是哭哭啼啼的。畢竟這樣的情況,她以為很難見到我瞭。他們都說,我是一定要判刑的。"

上城公安分局程警官說,遺棄罪可分情節輕重判拘役、管制、有期徒刑," 楊遺棄罪構成瞭,肯定要受處罰的,但他情況比較特殊,看能否在監外執行,情節上爭取從輕處罰,到時候要跟檢察院溝通。"

程警官透露,很多熱心市民電話也打到派出所瞭,希望提供幫助。但警方沒法直接提供賬戶,有心人可直接去醫院。

濱江兒保 6 樓小兒重癥室值班醫生告訴記者,女嬰的手術已經做好瞭,腸道畸形很多,可能有術後並發癥,現在要觀察,目前看,小孩子病情還算穩定。

至於費用問題,醫生說得看具體病情,輕的話萬把塊錢,嚴重的話大約 4 萬元,治好就和正常孩子幾乎一樣瞭。

昨天,楊給我看瞭女兒的住院號:60120385;名字:季玲瓏。

楊說,名字是福利院黃主任取的," 她看她小巧玲瓏,說就叫她季玲瓏吧(季代表小)!我想一直用這個名字,提醒我永遠別忘記這個事情。"

記者 羅傳達 文 /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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