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報復,燒毀他人車輛。這種愚蠢的行為,隻有法律才會為他的行為 " 買單 "!
日前,耒陽市馬水鎮一名男子因 30 年前的舊事心生怨恨,為泄私憤竟燒毀妻弟的車輛進行報復,耒陽市公安局馬水派出所快速偵破此案,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羅某文。
車子為何無故被燒?
1 月 4 日,馬水派出所接到馬水鎮矮嶺村一村民報案,稱其一輛東風啟辰小車被燒毀。接報後,該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調查,判斷該小車系人為燒毀的,並迅速開展偵查工作。經過幾個小時的走訪,民警發現江某定的姐夫羅某文面部和耳朵有燒傷的痕跡,遂對其活動軌跡進行排查,發現該羅有重大作案嫌疑。經傳喚訊問,羅某文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他為何如此沖動?!
犯罪嫌疑人羅某文因 30 年前與妻子發生矛盾時,妻弟江某定將自己打傷一事懷恨在心,經事先預謀,對江某定進行報復。1 月 2 日晚,羅某文騎摩托車到導子鎮江某定工地上,將停放在工地上的鏟車燒毀;1 月 3 日凌晨,該羅又到江某定傢門口,將大門用繩索和竹子捆好,不讓江某定一傢人出來救火,隨後用柴油淋到江某定的車上將小車燒毀。
目前,犯罪嫌疑人羅某文已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小編提醒
廣大群眾,有糾紛、矛盾應當面協商解決或者通過有效的法律途徑,謹言慎行,不要莽撞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