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鸚鵡案二審結束 妻子講述當事人:他愛鳥如同愛傢庭

11-07

11 月 6 日晚上 20 點 30 分,王鵬的妻子任盼盼及辯護律師徐昕走出瞭深圳中院刑事審判區第九法庭,這場歷時將近 11 個小時的深圳 " 鸚鵡案 " 二審最終以擇期宣判落下帷幕。

2014 年,傢住深圳寶安區的江西九江人王鵬偶然養起瞭鸚鵡,2016 年 4 月他將自傢養殖繁育的 6 隻鸚鵡賣給瞭朋友謝某,結果兩人因涉嫌非法收購售賣 " 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 被抓。一審法院認定王鵬販賣 2 隻受國際公約和法律保護的 " 小太陽 " 鸚鵡證據充分,另查獲的 45 隻被保護鸚鵡待售,屬犯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 3000 元。隨後,王鵬提出上訴。

二審結束當晚,新京報記者林斐然連線 " 鸚鵡案 " 當事人妻子任盼盼和案件辯護律師徐昕,針對二審的現場狀況和案件的來龍去脈進行瞭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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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鳥癡‘爸爸’卻成瞭我們傢的敏感詞 "

身穿白襯衫、牛仔褲,戴著黑框眼鏡的任盼盼就在深圳中院門口的一盞路燈下接受瞭記者的采訪。10 個多小時的庭審和 " 擇日宣判 " 的結果讓她的情緒一直非常激動。雖然昏黃的燈光下任盼盼形容憔悴,但她傾訴的欲望依然強烈。

" 從去年 4 月他被抓到現在,這是我第二次見他,真的蒼老瞭好多。" 任盼盼難掩對丈夫的關心," 第一次見面是在一審的法庭上,因為法官不同意有交流,我那次隻能遠遠地看著他受審。"

丈夫看守所羈押的這一年半裡,任盼盼隻能通過書信和他交流,說是書信往來,其實差不多也要兩三個月才能收到一次,有時信件還會被弄丟;而即便收到瞭信,內容無非都是些傢長裡短的話,案情相關都不能涉及。任盼盼無奈地笑道," 可能現在除瞭部隊軍人和看管所裡的人,很少會有人用這種方式通信瞭吧。"

任盼盼接受記者采訪

談起丈夫王鵬被抓,任盼盼到現在也覺得像一場夢。" 在他出事之前,我從來沒想過自己會跟公檢法打交道,一審之前還以為隻是一樁有關老百姓養鳥的案子,沒想到就被判瞭五年,當時覺得天都塌下來瞭。"

王鵬被抓時,他們的孩子才剛剛半歲,而現在孩子已經會喊 " 爸爸 " 瞭。" 曾經,爸爸在我們傢是個敏感詞,我盡量不去提及。但是我忽略瞭一點,孩子是一天天長大的,有些東西即使我們回避他也會知道。有一天我哄他睡覺,聽到一首《我有一個好爸爸》的兒歌,孩子突然爬起來,指著我們的婚紗照喊‘爸爸’,我當時腦子一片空白,眼淚就一直流。"

2 歲的孩子一直記得自己的爸爸

除瞭孩子,傢裡還有兩位 63 歲的老人,傢庭的開支、孩子老人生病、丈夫在看守所的花銷都是壓在任盼盼心裡的石頭。" 公公年紀太大在深圳找不到工作,沒辦法就回江西九江老傢找瞭個保安的工作,我做文員的工資也很低,現在要照顧老小也沒法換更忙的工作,傢庭現在的日常開支都是靠親戚接濟。"

王鵬入獄後,娘傢也有人勸任盼盼離婚。" 我對他是有埋怨的,孩子半歲以前爸爸在傢,可是他把大多數時間花在瞭鸚鵡身上,而在孩子生病最需要陪伴、最需要照顧的時候,他卻因為鸚鵡身陷囹圄,他虧欠孩子的真的太多瞭。"

任盼盼和婆婆帶孩子參加二審庭審

但是任盼盼卻沒真想過離婚。她覺得丈夫太冤瞭,那麼愛鸚鵡的一個人,怎麼就因為鸚鵡而入獄瞭呢? 任盼盼說,王鵬真是養鸚鵡養入迷瞭,是個名副其實的 " 鳥癡 "。" 他每天吃完自己的飯就去喂鸚鵡,還給鸚鵡買玩具,甚至買 300 多元一罐的進口奶粉!" 任盼盼說話時帶著嗔怪," 鳥喝的奶粉比自己孩子喝的還要貴!"

讓任盼盼印象最深的是,自己在孕期的時候,有天半夜一隻鸚鵡在繁殖時卡蛋(難產),王鵬馬上借瞭輛車一口氣開到東莞,找有經驗的養鳥朋友幫忙接生,隔天上午才返傢。事後王鵬跟妻子解釋說,自己一心想著要把懷孕的鸚鵡給救活,這樣就能生出健康的鸚鵡寶寶。

任盼盼的心馬上就軟下來瞭," 我也是要當媽媽的人,我覺得這麼善良這麼有愛心的人一定會是個好爸爸。"

王鵬三代同堂全傢福

" 嚴刑峻法不是保護動物的最好辦法 "

在一審的時候,任盼盼給寶安法院的法官寫過信。考慮到丈夫的的確確喜愛鸚鵡,也有相關的養殖經驗,任盼盼希望法官能從輕處罰,讓他有機會進動物園或者是鳥類保護的協會裡面去做一些志願者工作,去投身到野生動物保護的工作中去。

" 把飼主關進牢房對保護野生動物有幫助嗎?我覺得嚴刑峻法不是保護動物的最好辦法。" 經歷瞭這場 " 傢庭變故 " 的任盼盼,已經惡補瞭豐富瞭法律知識。

從王鵬住處查收的鸚鵡當時就被送到瞭深圳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然而截至 2017 年 7 月 3 日,已經有 19 隻被查收的鸚鵡死亡,而任盼盼回憶,在過去的兩年多裡,王鵬飼養的鸚鵡中隻有一兩隻死亡。這個數據說明瞭什麼?任盼盼表示," 個人把養鳥當愛好,而機構把它當工作,二者在態度上肯定是有區別的。"

王鵬傢中原本用來養鸚鵡的籠子

除瞭法律知識的劇增,任盼盼在生活心態上也做出瞭很大的調整。一年前,原本就產後抑鬱的她加上丈夫判刑的風波,壓力大到曾經想過輕生,萎靡的日子持續到 2017 年春節,任盼盼用假期看瞭很多書和電影,像《肖申克的救贖》、《阿甘正傳》等等,都給瞭她很多激勵。

而最終讓任盼盼決心振作起來的,是大年二十九的夜裡,她在大街上偶遇的一個用嘴寫字畫為生的截肢女孩。" 那一瞬間我突然覺得自己遭遇的苦難都不算什麼。" 任盼盼回憶道," 我當時買下一副字‘因為有愛、每天堅強’,這八個字掛在我傢,會時時刻刻給我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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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盼盼也表示,從王鵬被抓後,很多愛鳥人士通過微博、微信聲援她,同時寄予瞭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方面法律的希望。" 國傢允許依法養殖,但是不允許交易。但是養殖投入必須要通過交易才可能維持,如果國傢能夠加強管理,動物養殖還能夠解決很多的就業。" 任盼盼恢復瞭近日的理性姿態。

針對動物保護法律的完善問題,記者也電話連線瞭案件辯護律師徐昕。他表示,法律規定是值得探討的,法律並不是規定得越嚴格越好。現在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把所有人工馴養的動物歸為野生動物,會導致中國大量的人群處在違法的犯罪狀態。" 所以我們的刑法可以與國際公約保持一致,但是不要高於這個標準。"

徐昕同時誠懇地補充瞭自己參與該案件的目的。" 從這個案件的社會意義來講,我們希望大傢更多地關註野生動物的保護,怎麼樣的保護才是真正符合野生動物的利益,怎麼樣才是不損害野生動物的利益。保護動物這一點大傢是沒有任何異議,但是具體的方法確實值得探討。"

律師徐昕與任盼盼

律師:堅信無罪,希望王鵬盡快回傢

徐昕在采訪中主要總結瞭庭審過程中爭議最大的三個要點。

首先,查獲的鸚鵡與作為物證的鸚鵡的同一性存疑,無法確定是否與王鵬有關。" 從購買鸚鵡的謝田福處查獲的 10 隻鸚鵡的勘驗、提取、搜查、扣押、辨認、送檢等程序存在違法。" 現場勘查過程中的文件缺少相關人員的簽字確認,記錄的勘驗檢查時間是 5 月 10 日 15:55-16:58,搜查時間是 5 月 10 日 18:00-18:20,扣押清單所載扣押時間卻為 5 月 11 日。王鵬稱,他的鸚鵡都有腳環,但是送檢的鸚鵡照片中卻未見腳環。而且案卷材料顯示 , 深圳野生動物救護中心有其他送檢鸚鵡,且鸚鵡被送去後,分類混養,被鑒定的鸚鵡存在混淆的極大可能。

庭審結束後的法院大廳

其次,關於王鵬出售鸚鵡分類的鑒定意見存在較大爭議。" 我們申請鑒定人出庭,鑒定人僅提交瞭文件沒有出庭。因為鑒定人出庭的話,他就會非常被動,一方面是鑒定結論存在非常大的問題;另一方面鑒定人和二審中的專傢意見是相沖突的,專傢意見否定瞭鑒定人結論中間的人工變異種。"

最後是有關法律適用的問題,徐昕律師說:"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將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把它解釋為包括人工馴養、飼養在內,這個其實是違反瞭上位法,違反瞭《刑法》,因為《刑法》341 條關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概念是非常確定的,就是珍貴、瀕危、野生,而不能夠隨意地把它解釋擴大。另外,檢方認為應該適用所謂的《CITES 公約》,現行的《CITES 公約》在實施的過程中其實有降級保護,但是我們國傢在轉化的時候缺乏這樣的降級處理,比方說這樣一個動物放在中國的香港,可能根本不需要判刑的,隻要有許可證就可以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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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辯護詞全文,請跳轉鏈接獨傢發佈!因愛之名—— " 深圳鸚鵡案 " 二審律師辯護詞)

而所有人最關心的二審判決結果,徐昕律師說目前尚無明確的回應。

" 庭審到瞭最後的時候,檢察官也說到考慮到王鵬的經濟情況,有緩和的可能性。所以我們也期待這個案件的結果能夠走向一個好的方面。我們的目標是希望王鵬能夠盡快回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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