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這對夫婦,聯手向“小三”討回 43 萬!

02-02

傢住福州市倉山區的的沈某

為哄 " 小三 " 開心花費 43 萬多元

經過規勸 " 浪子回頭 ",

於是,

他和妻子決定讓 " 小三 " 還款。

可出乎意料的是 ……

據介紹,傢住福州市倉山區的女子陳某與丈夫沈某結婚 30 多年瞭。2016 年底,她無意間發現丈夫沈某與女子黃某有數年的婚外情,並且發現沈某為瞭哄 " 小三 " 開心,帶她去各類消費場所玩樂,買各種金銀首飾及鉆戒等禮物,還為其交瞭一套房子的首付。

經過陳某規勸,沈某 " 浪子回頭 "。沈某見妻子陳某寬容大度,決定與黃某分手,並與妻子陳某運用法律手段要求黃某返還當初他給她的 436100 元。

不料,黃某說,沈某匯給她的錢是沈某之前找她借瞭很多次的錢,借的錢遲遲不還。黃某多次要求沈某還錢,但沈某僅還瞭 1 萬元。

你猜結局怎麼著?

近日,倉山法院審查瞭相關證據,

根據微信聊天記錄和相關通話記錄,

可以確認在妻子陳某不知情的情況下,

丈夫沈某擅自向黃某支付

夫妻共有存款 432900 元。

黃某辯稱,沈某向其支付款項是向其償還借款,但黃某未提供相應的證據。沈某擅自單方贈與黃某財產,屬於對夫妻共同財產的重大處置決定,在沒有取得陳某追認的情況下,其行為沒有法律效力。而對於價值 3200 元的首飾,陳某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證據。

最後法院判決:

沈某向黃某贈與 432900 元的行為

應當認定無效,

黃某應當返還。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