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不滿 13 周歲女友同居 涉嫌強奸受追責

11-09

廈門晚報記者 彭菲 通訊員 王麗珍

一對網上相識的小情侶確定戀愛關系後,開始瞭準同居的生活。因為女孩常常不回傢,她的父母發現瞭這段戀情立即報瞭警,原因是女孩還未滿 13 周歲。

雖然女孩告訴民警自己和男友同居是自願的,但是按照法律的規定,22 歲的男友因涉嫌強奸罪被移送至湖裡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小玉 ( 化名 ) 和男朋友阿強 ( 化名 ) 是通過網絡社交平臺認識的,聊天時,阿強問起小玉的年齡,她說瞭自己出生年份,並告訴他自己還在上初中。沒多久,雙方相約見面,一起吃飯、看電影。在 5 月中旬的一個晚上,小玉說不想回傢,阿強就把她帶回瞭自己的住處,兩人第一次發生瞭關系。

後來,因為小玉經常不回傢,引起瞭傢長的警惕。小玉的媽媽追問後得知有阿強的存在,有一次小玉和傢裡鬧矛盾後離傢出走,小玉的媽媽找不到女兒決定報警。民警找到阿強和小玉時,他們都承認是男女朋友關系,並且發生瞭性關系。小玉說她是自願的,阿強則承認知道自己這麼做是違法的,但是 " 沒有控制住 "。

承辦該案的檢察官說,根據刑法規定,明知女孩未成年仍發生關系是犯罪的構成要件,而幼女是否自願不是犯罪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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