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就因參加朋友生日宴後酒駕受到處理,然而當年的他卻對警方的處罰不聞不問,罰款也沒交。
想不到,時隔一年再次參加同一朋友的生日宴,喝瞭些酒後當晚開車回傢途中," 幸運 " 的他再次因酒駕被交警當場查獲。
7 月 15 日,葫蘆島市交警馬杖房中隊中隊長石磊告訴記者,該男子此次被查後副駕駛居然還有 2 罐易拉罐啤酒,其中一罐已打開。而且頗具戲劇性的再次酒駕被查後連稱自己 " 點兒太背,太巧瞭!都怪自己心存僥幸心裡。
7 月 11 日 20 時 50 分許,葫蘆島市交警巡防五大隊正在龍灣大街某路口進行統一整治行動時,眼尖的執法人員突然發現一輛紅色本田轎車遼 P69BXX 向執勤點位 駛來。隻見該車先是在中間道路上行駛,緊跟在一輛公交車後面,起初想往左側道路並過去但未果,繼而快速把車燈關掉。隨後又向正在前行中的車流繼續靠攏,大有想見縫閃躲開溜的跡象。距離臨檢卡點大約 30 餘米時,該車又想往右側道路上並,試圖讓前面的車遮擋住自己。
職業習慣告訴執法人員,該車很可能有問題。於是中隊長石磊指揮幾名警力上前示意該車停車接受檢查,在出示相關證件時就聞到其身上有股酒味兒,而且居然在副駕駛位置上還有 2 罐易拉罐啤酒,其中一罐已經打開瞭。
" 司機挺配合,問他喝酒沒有?回答說喝瞭一瓶多啤酒。經過酒精測試儀器檢測,檢測結果為酒精含量 55mg/100ml,該司機存在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他可能在飯桌上沒咋喝盡興,回來又拿瞭兩罐啤酒,尤其是一罐啤酒還打開瞭。他說回來途中沒有喝,但為啥把那罐啤酒打開咋解釋。後來這個問題已經不重要瞭,因為他有酒駕行為。"
民警對司機詢問和查詢時得知,該男子王某,30 歲,無業。通過進一步瞭解,警方還發現王某身上還真有 " 故事 "。原來在 2016 年 7 月 11 日晚,王某參加好朋友的生日宴會,期間喝瞭幾瓶啤酒。
當晚抱著僥幸心理,開車回傢途中,偏巧遇到交警結果被查個正著。" 那次經檢測,他也是酒駕行為,當時就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給予罰款 2000 元錢,駕駛證被暫扣半年處罰。
按照正常情況,該男子應該在 15 日內去交罰款,半年內不能駕車,半年後再去學習考試通過後才能恢復駕照。沒想到他根本沒把這件事情當回事兒,盡管駕駛證被暫扣,但是罰款錢一年瞭也沒有交。目前駕駛證仍然在處於暫扣狀態,此次屬於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石磊介紹,王某的行為真挺有戲劇性,其行為讓人哭笑不得。兩次都是參加同一朋友的生日宴會,同一天酒駕且當天都遇到被查。" 同一酒駕的違法行為時隔一年後同一日期繼續上演,犯的還都是同一樣錯誤。他對自己的違法行為及危害認識沒有任何提高,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不負責。被查處後他盡管也挺後悔,可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點兒太背瞭,也真太巧合!都怪自己心存僥幸心裡’。就是這種僥幸心理把他給害瞭,他也為此嘗到瞭酒駕帶來的苦果。"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九十一條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對王某給予行政拘留 10 天,合並罰款 2100 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兩年內不得重新獲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遼沈晚報 · ZAKER 沈陽記者 胡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