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大雪來臨,蘇州氣溫也一路走低,夏天的時候,戶外作業者有高溫津貼,不過怎麼沒有聽到過冬天有 " 低溫津貼 "?
早上,室外溫度接近冰點,可這時卻是快遞員師師傅最忙碌的時候。
快遞員師師傅表示,天氣再冷也要送啊,從早上七點到晚上八九點,一天要送兩百個左右。
為瞭保暖,他特意給三輪貨車添置瞭一個擋風罩,去年夏天,他拿到瞭屬於自己的高溫津貼,寒風中幹活同樣辛苦,不過低溫津貼,他卻從來沒聽說過。
環衛工告訴記者,保暖的帽子、馬甲和工作服都有發的,但是低溫補貼沒有的。
據瞭解,在 2004 年正式施行的《最低工資規定》中,第一次提到瞭 " 低溫津貼 ",裡面寫道 " 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溫、低溫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記者通過查閱,隻查到瞭 2013 年內蒙古自治區出臺的規定:在零下 25 度以下的高寒天氣連續作業 4 小時以上工作崗位的勞動者,應按月發放,每月 230 元。
市人社局勞動關系監察處副處長張鑫介紹,因為南北方的情況不一樣,低溫天氣下沒有統一的政策文件,目前江蘇省內也沒有關於低溫津貼的規定。
由於缺乏法律政策的支撐,目前,監管部門也隻能對企業進行政策指導和引導,但具體補助金額由企業自主確定。
律師嚴如春提議,可以納入地方性的法規,對低溫補貼進行具體的細化,比如說在什麼溫度范圍之內,在戶外工作多長時間,哪些行業給予低溫補貼,這樣才能得到更好的實施。
(編輯 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