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民警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有案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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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29 名公安民警受到黨紀政紀處理,其中 3 人被法院定罪判刑。"2017 年 12 月底的一則通報,讓廣東省紀委駐省公安廳紀檢組的同志們露出瞭欣慰的笑容。至此,廣東省清遠市公安局清城區分局個別領導幹部、民警充當羅氏兄弟涉黑組織 " 保護傘 " 問題得到徹底解決。

1、 發現線索 主動請纓

時間回溯到 2016 年 1 月。廣東省公安廳在組織偵查清遠市清城區羅氏兄弟涉黑組織專案時發現,清城區分局個別民警與該組織頭目來往密切。同時,對該組織涉及的多宗案件存在有案不立、壓案不查、降格處理等突出問題。

這一線索立即引起瞭省紀委駐省公安廳紀檢組相關同志的警覺。仔細查看專案通報,這個涉黑組織真可謂惡貫滿盈:開設賭場、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敲詐勒索、欺行霸市 ……

紀檢組立即將案情報告省紀委,省紀委主要領導指示由紀檢組全面核查這起涉黑案件背後可能存在的腐敗問題。紀檢組迅速成立專案核查組,組織開展核查工作。

" 一個農村棋牌室,能夠在短短幾年時間裡如此肆無忌憚地違法亂紀,背後有沒有相關部門不作為和亂作為的問題,是不是有人為其撐腰,充當‘保護傘’?" 案情分析會上,省紀委駐省公安廳紀檢組組長、省公安廳黨委委員蘇全貴的一連串疑問,讓紀檢組的同志感到瞭肩頭沉甸甸的責任。

很快,核查組進駐清遠市全面展開核查工作,與刑偵部門內外聯動,為專案偵查工作提供紀律保障,消除內部阻力。

2、 深挖細查 " 靠山 " 倒塌

一名民警長期到涉黑組織開設的賭場賭博,這條線索讓工作組很快找到瞭案件的突破口。通過翻閱卷宗,工作人員發現,清城區分局龍塘派出所副所長黎偉軍,多次進入涉黑團夥開設的賭場參與賭博。經查,2013 年,黎偉軍與 4 名民警經朋友介紹認識瞭羅氏兄弟涉黑組織的頭目。

2013 年至 2015 年 9 月,黎偉軍等人多次受邀到賭場參與賭博。此外,黎偉軍還先後收受羅氏兄弟 7000 元現金,甚至在省公安廳組織查處該涉黑組織時仍不收斂、不收手,繼續參賭。

黎偉軍和 4 名民警分屬清城區分局法制、刑偵、治安等部門及下轄派出所。他們明知羅氏兄弟涉黑組織長期從事開設賭場等犯罪活動,不僅無視法紀,而且給賭場撐腰壯膽,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 一個在假釋考驗期內又故意傷人致死的罪犯,竟然被取保候審,長期得不到依法查處!" 市民朱某的哭訴,為案件真相撕開瞭一個更大的口子。

朱某指控的罪犯徐明相,是羅氏兄弟涉黑組織的骨幹成員。1998 年,徐明相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11 年,2003 年獲假釋。2005 年 10 月 25 日,徐明相夫婦與人發生鬥毆,導致對方受傷死亡。徐明相夫婦在逃。2 年後,徐明相才因非法采砂被公安部門抓獲,並移交原辦案單位——清城區分局松崗派出所。但是,徐明相到案後,派出所副所長蔡某不僅不依法調查取證,反而安排民警鄧某主持調解傷人致死案的經濟賠償,並隱瞞徐明相是在假釋考驗期內再犯的情況。不僅如此,蔡某還違規變更刑事強制措施,導致徐明相長期逍遙法外。

隨著調查的深入,一起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案關鍵物證和案卷的莫名丟失,讓隱藏在羅氏兄弟涉黑組織背後的 " 保護傘 " 主角露出瞭馬腳。

2009 年 3 月,羅氏兄弟之一的羅某飛與開設賭場的合夥人王某發生糾紛。羅某飛帶領三四十人,持槍到賭場恐嚇並抓走王某。3 月 12 日,清城分局龍塘派出所對羅某飛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立案,並成立瞭以分局副局長兼龍塘派出所所長湯某為組長的專案組。羅某飛被抓後,湯某卻決定不再偵查此案。案件在羅某飛賠償王某 10 萬元之後不瞭瞭之。同時,案件現場查獲的 2 顆彈殼、3 顆子彈等關鍵物證和案卷也莫名消失。

工作組發現,一起起案件的背後隱藏著一座 " 靠山 "。為達到敲詐勒索發廊從業人員、挖泥場老板、貨運司機以及追討賭債、搶奪陶瓷礦場、公路工程、貨運市場等目的,羅氏兄弟多次指使、操縱甚至帶領組織成員欺行霸市、為非作歹。其成員被抓捕歸案後,也供述瞭上述罪行。2009 年 12 月,時任清城區分局副局長兼刑偵大隊長陳某這把 " 保護傘 " 也露出瞭真容。經查,陳某長期對涉案情節嚴重、證據十分明顯的問題線索不聞不問、置若罔聞,放任羅氏兄弟涉黑組織發展壯大、為害一方。

3、 追責問責 形成震懾

經過省紀委駐省公安廳紀檢組的不懈努力,清遠市公安局清城區分局 29 名涉案民警的腐敗問題水落石出。消息傳出,當地幹部群眾無不拍手稱快。

查清案件更要厘清責任。工作組認為,由於清城區分局原黨委沒有真正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管黨治黨失之於寬松軟,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重視不夠、防范無力,導致部分基層單位管理混亂、風氣不正,少數民警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紀律松弛,甚至違紀違法。同時,黨委相關負責人對下屬辦案單位以罰代刑、亂沒收、私設小金庫等問題視而不見,不管不問;對所屬單位民警、輔警經常與涉黑組織來往、甚至成為涉黑組織骨幹成員的問題熟視無睹、放任自流。相關領導對立案、變更強制措施、作出處罰決定等環節的審核監督停留在簽名蓋章 " 走程序 " 上。個別領導甚至將自己的數字證書長期交由下屬直接使用,不履行監督把關職責,致使不少違規辦案問題未能得到及時的自查自糾。

" 清城區分局黨委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內部監督制約形同虛設,隊伍管理失之於寬松軟,導致出現系統性腐敗問題,必須給予嚴肅問責。" 駐省公安廳紀檢組將調查情況迅速向相關單位進行反饋,並提出問責意見。

2016 年 9 月,清遠市紀委、清城區紀委決定,給予清遠市公安局副局長、清城區分局黨委書記、局長何某,清城區分局政委江某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撤職處分;免去湯某、陳某清城區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職務,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給予鄧某等 20 名民警黨紀政紀處分,對另外 6 人進行誡勉談話;給予清城區分局龍塘派出所原副所長黎偉軍、光明派出所原所長溫某、光明派出所原中隊長廖某免職或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並責令清城區分局黨委向清遠市公安局黨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並切實抓好整改工作。

2017 年 12 月,黎偉軍、溫某、廖某分別以犯徇私枉法、玩忽職守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省公安廳將此案查處結果通報全省公安機關,教育警示廣大民警嚴守法紀,規范執法,舉一反三,引以為戒。駐省公安廳紀檢組和警務督察總隊對各單位學習通報情況進行專項督導,確保查處一案、教育一片,促進執紀辦案效果最大化。

" 刀刃向內,堅決查處、清理害群之馬。" 蘇全貴表示,廣東省紀委駐省公安廳紀檢組將把治理黨員幹部涉黑涉惡問題作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重點,納入執紀監督工作內容,對每起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及時深挖其背後的腐敗問題,對掃黑除惡鬥爭中發現的 " 保護傘 " 問題線索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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