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麗江被蚊子咬醒 客棧:養的寵物 死 1 隻賠 100

11-13

日前發佈的新《反不正當競爭法》,對電子商務領域虛假宣傳行為做瞭明確規定,經營者采用刷單、炒信、刪除差評等方式,幫助自己或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將受到嚴厲處罰。而據央視記者 11 日報道,在雲南麗江,就有不少客棧實行網絡刷單,自我提升滿意度評價,利用網絡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前不久,重慶市的李先生帶著傢人到雲南麗江旅遊,他在美團網看到,風花雪月連鎖客棧初見店是一傢高檔型客棧,網上評價很好,房間圖片也很漂亮,再加上價格比其他客棧便宜,他就訂瞭一間大床房。

但當他們一傢來到客棧卻發現,這裡跟普通的農傢小院沒有什麼區別,樓道隨意擺放著掛滿衣服的晾衣架,屋簷上和陽臺上也掛滿衣服,更讓他難以接受的是,半夜裡被蚊子叮咬無法入睡。

遊客李先生:三點鐘就醒瞭,醒瞭就睡不著瞭,蚊子咬人,沒有蚊香。

李先生向客棧前臺人員反映蚊子問題,他們不僅不解決,反而對李先生進行調侃。

客棧前臺人員:這(蚊子)是我們養的寵物,熏死瞭要賠的,一百塊錢一隻。

李先生說,前臺人員向客人推介旅遊項目倒是很熱心。

客棧前臺人員:騎馬 280(元 / 人)是兩個小時,180(元 / 人)是 1 個小時,想玩到幾點就玩到幾點。

不少客人也反映,他們也有和李先生一樣的遭遇,有的人經不住前臺人員的軟磨硬泡,不得不繳費參加他們推介的旅遊項目。據業內人士介紹,這些前臺人員在麗江被稱為管傢,每一傢客棧有 2-3 名,他們的工作就是拉客人旅遊購物,然後從旅行社或購物店拿回扣。

在麗江古城的一些客棧,讓客人進行二次消費拿回扣已成為一種常態。麗江風花雪月連鎖客棧一位管傢承認他們拿回扣的事實。

客棧管傢:我一個月算下來就出(單)三四萬(元)。

記者:那這邊老板給你怎麼分?

管傢:五五分。

客棧 " 管傢 " 推銷旅遊項目獲取回扣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管傢一般會向客人推介回扣高的旅遊項目,比如去拉市海騎馬、到酒吧街喝酒、玉器店購物等,回扣率一般在 50% 左右,有的甚至更高。客人如果不肯參加旅遊購物,客棧一般會以滿房為由要求客人搬走。

業內人士阿華:不要臉的讓你消費,消費完瞭再沒消費的瞭就不給房瞭,說白瞭他這個就叫坑人。

在 " 麗江風花雪月連鎖客棧初見店 ",記者拒絕參加旅遊項目,第二天早上續交房費時,記者看到網站上顯示有房間,但管傢卻說已經滿房瞭,要求記者搬走。

客棧管傢:今天滿房瞭,你現在住的那個房間已經有人瞭。

客棧網絡刷單虛假宣傳名不副實

記者在美團網上又訂瞭 " 親的客棧麗江水墨印象店 " 的房間。據網上介紹,這傢客棧靠近四方街和大水車,也就是古城的中心。但記者從四方街出發走瞭二十多分鐘才到達客棧,不僅位置偏僻,而且不少地段還是泥巴路,出行很不方便。

網站還介紹,這是一傢豪華型的客棧,全屋地毯、高檔床具、品牌衛浴、免費 WIFI 等。但記者到客棧才發現,房間並沒有地毯,無線網絡的信號很差,根本就上不瞭網。記者摸瞭一下床頭,上面積滿瞭厚厚的一層灰塵,熱水壺上也是厚厚的灰塵和污漬。

客棧管傢:古城民宿都這樣,再豪華就不是客棧瞭,那就是酒店瞭。

刷單炒信自己寫好評差評隨意刪

麗江 " 風花雪月連鎖客棧初見店 " 和 " 親的客棧麗江水墨印象店 " 在美團網上一直排名首頁的前幾名,麗江古城大大小小的客棧不下 5000 傢,網絡競爭激烈程度可想而知,那麼,這兩傢客棧是如何把排名做到靠前的呢?

據瞭解,決定網上排名的首要條件是客棧訂單量," 風花雪月連鎖客棧初見店 " 和 " 親的客棧麗江水墨印象店 " 的訂單量都是 5000 多,是網站最高的。這兩傢客棧都是連鎖的,每傢都有 20 傢左右的加盟店,客棧管傢告訴記者,他們加盟店都有刷單任務。

記者:一天刷多少單?

管傢:一天每個客棧就是八單,(一天)一百多單。

記者:一天要刷一百多單。

管傢:但是不能太假瞭,都需要分時間段,然後別弄的太明顯,太集中瞭。

據業內人士介紹,麗江古城的新開客棧一般都要通過刷單來提升排名,連續刷單 15 天左右就能排到前面。

業內人士說,好評分數也是決定網上排名的一個關鍵因素," 風花雪月連鎖客棧初見店 " 和 " 親的客棧麗江水墨印象店 " 的好評分數都是 5 分,也就是滿分。記者看到,這些客棧在客人結賬的時候,管傢都會要求客人給五星的好評,有的管傢甚至拿過客人的手機,自己給客棧寫好評。記者註意到,管傢寫完好評後,還把好評內容拍下來。

管傢:我們有任務,每天都要有好評。

截至記者發稿時,風花雪月連鎖客棧初見店的用戶評價有 3788 條,好評率為 96%,這就意味著有 4% 的差評,按照這個比例計算,這傢客棧就有 150 多條差評,但網上隻顯示瞭 6 條。客棧管傢告訴記者,遇到客人給瞭差評,他們就馬上聯系客人刪除差評。

管傢:就給他發紅包啥的嘛。幾十幾百的。

記者給 " 風花雪月連鎖客棧初見店 " 和 " 親的客棧麗江水墨印象店 " 給瞭差評,果然有自稱是這兩傢客棧負責人的人給記者打電話,提出瞭刪除差評的條件。

客棧負責人一:那您這邊能不能把我們的差評刪除,我們這邊是給你一個紅包的返現。

客棧負責人二:(給你)退一下房費,然後再退你 500 塊錢,好不好?

記者沒有答應他們的要求,於是他們就不停地對記者進行電話騷擾。

客棧負責人一:老板交待我們說你要是不同意的話,隻能每天給你打 20 個電話。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違者將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記者在麗江暗訪時,和美團網麗江負責人進行瞭聯系,向他們反映瞭一些客棧刷單、刪除差評等現象,但是美團網並未進行正面回應,記者在搜索平臺上輸入 " 美團刷單 " 等關鍵詞,曝光美團客棧刷單的行為也有不少,我們呼籲相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嚴查網絡刷單虛假宣傳行為,讓消費者真正做到明明白白消費。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