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勒森 : 總統“發動戰爭權”不應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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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綜合報道】據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報道,美國國務卿蒂勒森和國防部長馬蒂斯周一(30 日)在參議院外交委員會聽證會上稱,美國無需對《使用軍事力量授權法》設限,並表示起草新法案可能會對美國的軍事準備造成損害。而反對派則認為,總統擁有過多權力,能夠隨時隨地發動戰爭,應該加以限制。

CBS 報道截圖

蒂勒森表示,現有軍事授權法為政府在全世界的反恐行動提供法律支撐,在打擊極端組織 " 伊斯蘭國 "(IS)問題上,美國會 " 毫不猶豫地適度動用武力 "。蒂勒森呼籲,即便國會要擬定新法,也應在新的軍事授權法生效後再廢除現有法律,否則可能會導致 " 軍事行動的混亂 "," 美國的反恐盟友會質疑美國在打擊 IS 問題上的承諾 "。

蒂勒森還說,新的軍事授權法不應該有時間和地理限制,讓美國在打擊敵人時能夠迅速反應。

馬蒂斯表示同意這些說法,並稱為瞭防止造成更大的混亂和軍事停滯,2001 年和 2002 年的授權法不應被替換。" 我們不能為沖突制定時間表 ",馬蒂斯強調," 必須意識到我們所處的時代沖突頻發 "。

而反對者則認為該法案授予總統過多權力,能夠不需要國會和公眾的點頭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發動戰爭。他們提到10 月初 4 名美國士兵在尼日爾遇襲身亡,對美國軍隊出現在非洲的目的提出質疑,認為應該限制現有軍事力量授權。據福克斯新聞 30 日報道稱,該授權法的制定主要是針對 16 年前的 9 · 11 事件,而尼日爾伏擊事件之後,多名議員呼籲對該授權法進行更改。

福克斯新聞報道截圖

"16 年來,國會在這個問題上基本保持沉默,允許白宮隨時隨地發動戰爭 ",民主黨參議員蒂姆 · 凱恩說。" 新的授權法不僅在法律上是必要的,它還將向美國民眾和軍隊傳達一個重要信息,那就是我們支持他們的使命。"

什麼是《使用軍事力量授權法》?

作為對 9 · 11 恐怖襲擊的回應,2001 年 9 月 18 日,《使用軍事力量授權法》成為美國的一項公共法律。該法律在某種程度上允許總統使用 " 一切必要和適當力量 " 來對付那些實施和協助 9 · 11 事件的恐怖分子,主要是針對基地組織和塔利班。

在佈什和奧巴馬政府時期,《使用軍事力量授權法》授予瞭在這些地區的軍事行動:阿富汗、吉佈提、埃塞俄比亞、厄立特裡亞、格魯吉亞、伊拉克、肯尼亞、菲律賓、索馬裡和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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