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女遇害身現 40 處傷 兇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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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青青遇害現場(圖來自美國《世界日報》)

海外網 2 月 24 日電 美國華裔女子馬清清遭割喉剖腹案於當地時間 20 日進入結辯陳詞,經過陪審團長達兩天半的審議後,最終於當地時間 23 日上午作出裁決,被告索伯斯 ( Christopher Sobers ) 被裁定二級蓄意謀殺罪名成立,將面臨 25 年至終身監禁的漫長刑期。證人法醫曾指出,死者從頭部到腳底共有 40 多處傷痕。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美國皇後區刑事法院法官莫迪卡 ( Deborah Stevens Modica ) 將於 3 月 14 日宣佈量刑。被告的辯護律師莫茲 ( Judah Maltz ) 則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索伯斯(圖來自美國《世界日報》)

索伯斯 23 日共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在二級蓄意謀殺罪名(Murder in Second Degree,Intentional)之外,六級毀壞證物及五級非法持有偷盜品罪名也成立。一級搶劫和三級非法持武罪名則不成立。

助理檢察官沃肖斯基 ( Jack Warsawsky ) 指出,陪審團裁決蓄意謀殺罪名成立,或因受害人身上有若幹嚴重傷口,造成死亡。他認為,被告在受害人死後使用其手機,成為他被定罪的主要依據。

馬清清於 2015 年 10 月 10 日被棄屍法拉盛凱辛納公園,警方經兩個半月調查和取證後,將索伯斯緝捕歸案。在兩年多的審理期間,辯方提出被告因精神問題不宜庭審,還不斷提出各種動議導致案件拖延,包括指警方沒有搜查令就沒收被告電腦手機、被告遭非法拘留警局九小時、警方訊問期間動手打人等,均被法官駁回。

據此前《世界日報》報道,美國華裔馬清清割喉剖腹案於當地時間 20 日進入結辯陳詞,檢方當日傳喚最後一位證人法醫作證。證人法醫努涅斯 ( Jacqueline Nunez ) 指出,死者從頭部到腳底共有 40 多處傷痕,其中多處在胸口等私密部位。她說,化驗發現,死者左眼有 11 處、右眼及脖頸處各有 7 處傷痕,其中,脖頸處三英寸(約 7 厘米)深的傷痕和胸部的刺傷都可能是受害者的致命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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