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大瞭,什麼鳥都有。車開得多瞭,什麼鳥事都會遇上。
如果正常行駛時,突然發現交通信號燈所指示的,跟地面交通標識所指示的有矛盾,或者標牌跟地面標識指示有矛盾,比如像下圖,標牌上指示中間車道隻能直行,而地面的標識卻還可以左轉,那麼到底可不可以左轉?
讀起來似乎有點拗口,反正就是同時出現的兩個交通標識互相矛盾,你會怎麼遵循哪個?
這種情況不止出現在車道可行進方向上,還比如路邊明明豎著個 P 牌,而路邊又沒有車位劃線,那到底該不該停車?又比如車子走在最左側通道,地面標識能調頭和左轉,而前方豎牌卻禁止左轉,這是掉坑裡瞭?
這些情況理論上來說,參照的順序依次由上到下是指示燈>空中指示牌 > 地面立牌>地面標線。所以像上面的 " 空中指示牌不允許車道左轉,而地面標識允許左轉 " 情況,還是得以標牌為準,乖乖直行吧。
不過,如果有交警現場指揮的情況下,當然是看交警指示。因為交規規定,當交警指揮手勢與交通指示燈沖突的時候,應該以交警指揮手勢為準。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將處以 200 元罰款。
當然,各地區還有各地區的執法習慣,一言難盡。如果因為交通標識不一致而導致吃罰單,最好還是去車管所進行復議吧,前提當然是要保留有證據。
看完漫哥的廢話,老司機一臉驕傲,這些知識本來就懂。那麼下面這種情況,頭頂上的路牌標示限速 80 公裡,而在前方有個流動測速點,超過 60 公裡都會被拍吃罰單,這又是怎麼解釋呢?
根據交警說法,指示牌的意思是,車子過瞭指示牌才允許最高限速 80 公裡,而此前這條道路限速 60 公裡。所以,看到限速標志時,提前踩油門可是不行的,必須過瞭指示牌的位置才真正意義生效!切記切記!